中共厦门市同安区委、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办公室的通知
各镇(街、场),区直各部、委、办、局(公司),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结合我区区划调整和人事变动情况,根据同委[2003]55号文通知,经研究决定调整同安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陈昭扬(区委书记) 副组长:陈子强(区委副书记、区长) 王建清(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卢晓东(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王建多(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吕金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程 欣(区政协副主席) 成 员:邵金城(区委政法委) 周内金(区法院) 洪智勇(区检察院) 陈延才(区纪委) 黄辉煌(区委办) 李丽红(区政府办) 杨树木(区委组织部) 王育玲(区委宣传部) 陈仲华(区人大法工委) 邓海鹰(同安公安分局) 孙金龙(区司法局) 郭 耳(区安全监督局) 李伟中(区人口计生局) 叶其昌(区民政局) 叶子青(区教育局) 洪耀同(区建设局) 叶红旗(区文体局) 陈金标(区财政局) 周畅灵(区人劳社保局) 吕放动(区农业局) 洪辉煌(区工会) 林惠琼(区妇联) 吴申宇(团区委) 洪为国(区司法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区司法局。 办公室主任:王建清(兼) 常务副主任:孙金龙(兼) 副 主 任:黄辉煌(兼) 邵金城(兼) 陈仲华(兼) 陈延才(兼) 李丽红(兼) 洪若不(兼) 中共厦门市同安区委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 2004年2月2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