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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召开“法律进社区、进农村”现场会

8月26日上午,厦门市依法治市办在金山社区召开全市“法律进社区、进农村”现场会。会议由依法治市办常务副主任、市司法局局长林知光主持。市委常委、副市长、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副组长詹沧洲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综治办、市民政局、市委农办派员参加,6个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领导、各街(镇)分管领导以及社区、农村学法用法7个典型单位领导共90余人参加了会议。

现场会分为四项议程。首先,全体与会代表参观了金山社区法制宣传现场和部分社区、农村学法用法经验展板展示;其次,湖里区金山社区、思明区莲花五村社区、海沧区海发社区、同安区禾山村等4个单位作大会发言,交流学法用法体会,湖里区兴隆社区、集美区上头亭村、翔安区东寮村书面介绍经验体会;再次,市委常委、市政府詹沧洲副市长为同安区禾山村颁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奖牌;最后,詹沧洲副市长作重要讲话。

会上,詹副市长高度肯定了前一段我市各区开展“法律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已经取得的成效。他说,今天会上介绍的经验做法有三个共同特点:一是领导重视,组织落实;二是贴近实际,各具特色;三是建立机制,注重实效。他强调,全市村(居)要认真学习借鉴7个村(居)的经验做法,推进“法律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在全市各社区和农村更加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努力开创基层学法用法的新局面。

詹副市长就下一步在全市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进农村”活动,提出四点意见。一是提高认识,增强抓好法律进社区、进农村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詹副市长说,推进法律进社区、进农村,是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要求,是为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要求,是构建平安和谐村(居)的要求。二是突出重点,扎实抓好法律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在此,詹副市长提出了“四个注重”,一要注重抓好村(居)两委班子学法用法,二要注重围绕构建平安和谐村(居)开展普法教育,三要注重适合村(居)特点的宣传教育形式,四要注重抓好村(居)各种学法资源的有效整合。三是讲求实效,不断提升社区农村学法用法水平。詹副市长强调,要努力在以下三个方面抓落实,见成效。第一,要在村(居)两委班子建设上取得新成效;其次,要在提高村(居)民的素质上取得新成效;第三,要在推进平安村(居)建设,维护稳定上取得新成效。四是加强领导,确保法律进社区、进农村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詹副市长说,现在,工作的各项目标已经明确,关键是要狠抓落实,工作中要做到“四个要”:一是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二是街道乡镇要落实责任;三是职能部门要形成合力;四是保障措施要落实到位。

此次会议,是我市“法律进社区、进农村”活动的一次再动员和再部署的会议,会上典型单位介绍的经验和做法将为全市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进农村”活动提供良好的借鉴作用。这次会议的成功召开,将有力推动我市“法律进社区、进农村”活动的全面铺开后深入开展,并促进“五五”普法规划在基层社区、农村的全面落实。

(依法治市办林美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