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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 突出重点 创新载体

——厦门市“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回眸
●厦门市依法治市办  吴跃建

    “四五”普法以来,厦门市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实践依法治国、推进依法治市的基础工程,围绕“四五”普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要求,转变法制宣传的理念、强化组织领导、求真务实、突出重点、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经检查验收,厦门市已基本完成了“四五”普法规划预期的任务。目前,全市上下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组织实施,党委宣传部门、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日常工作,各行政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一、在普法内容上以人为本,紧紧扭住“四个紧贴”
    “四五”普法以来,在法制宣传教育内容的定位上,厦门市始终以深入宣传宪法为核心,坚持以人为本的法制宣传理念,坚持“需什么普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零距离原则,紧紧扭住“四个紧贴”开展全民的法律普及教育,增强了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体现了人文和民本精神。
    一是紧贴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紧贴中心,这是普法工作的出发点,也是得到党委、人大、政府关心和支持并取得成绩的保证。五年来,厦门市先后围绕我国加入WTO、防治非典、整顿规范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和谐社会等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及时开展了有关WTO规则、防非典相关法律、《宪法修正案》、《反分裂国家法》、以及取缔打击邪教、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规范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的教育。
    二是紧贴厦门特区经济建设的发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围绕厦门市加快实施海湾型城市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增创海峡西岸经济区等目标,加大了与经济建设有关的城市规划、城市管理、征地拆迁和房屋买卖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先后编印了《海湾型城市相关法律知识问答》、《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厦门市涉及“农村、农业、农民”问题相关法律知识问答》、《建设“平安厦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问答》、《信访条例相关法规知识问答》等法制宣传资料17种80.6万册。
    三是紧贴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工作需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建设法制政府”的需要,厦门市先后开展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许可法》、《信访条例》、《构建和谐社会的法律问题》等法制宣传,举办“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宪法理论研讨会、国家机关行政法律知识大赛等,积极推进依法办事、依法行政。
    四是紧贴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如针对突如其来的非典、禽流感疫情,及时编印了《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价格法》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6.5万份,积极开展与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针对日益突出的“三农”问题,为全市每个农村村委会订购了一套法制宣传挂图;根据农村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要求,深入开展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围绕促进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宣传普及了《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产品质量法》、《厦门市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条例》、《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开展“市民与法”群众性征文活动、“厦门普法网”网上法律知识有奖竞答活动等,以及各区依法治区办和有关职能部门针对民众需求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律宣传、咨询等活动,在全市营造了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推动了法制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在普法重点对象上分类指导、注重规范
    五年来,厦门市以各级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来暂住人员、农村和社区基层干部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和守法为抓手,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因人施教、分类指导,努力促进重点对象法律素质的提高。
    一是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运行规范,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理念和能力为目标,突出一个“深”字。厦门市把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和守法作为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专门制定并下发了《厦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厦门市领导干部法制讲座运行规则》,和《关于在全市公务员和党群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和依法行政培训的实施意见》等,对全市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学法用法的基本目标、学习内容、基本制度、考核监督办法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范,推动了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活动的扎实开展。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按照“围绕重点,抓住要点”的学习原则,坚持不懈地落实了“四项基本制度”。即:各级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政府常务会前法律知识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五年来,厦门市先后邀请了10多名全国知名的法律专家为领导干部举行法制专题讲座。组织了全市领导干部WTO研修班,先后举办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法律问题”、“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等内容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市人大建立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工作人员法制学习制度;各级党(干)校根据不同班次的培训要求,坚持开设法制课;全市有2283名处级和6685名科级以下公务员和党群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学法用法、依法行政通用法律知识的培训和统一考试,通过率分别达到97.8%和99%以上,促进了我市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的提高,增强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
    二是司法和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以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为目标,突出一个“严”字。司法和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采取机关学习、组织培训、开办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执法资格考试等多种形式,开展依法行政法律知识教育,促进了全市司法和执法人员法律素质的提高。“四五”普法期间,全市由市法制局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的“行政法基础知识”培训共1505人次;全市各级法院通过岗位培训、任职资格和多种专业培训,完成了三年内全体干警轮训一遍的任务;全市各级检察院积极开展续职教育、专项业务和岗位技能培训,仅2003年就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332人次,组织100名干警参加国民教育序列本科、研究生等学历教育。同时,加大专家型司法人员的培养力度,积极开展国际司法交流,不断提高司法人员的法律素质。
    三是青少年普法,以“主课堂渗透法制教育”为切入点,构建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注重一个“实”字。“四五”普法以来,为了解决青少年法制教育“四落实”的问题,厦门市制定了《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巩固“三五”普法期间厦门首创的“学生带法回家”活动的基础上,又在全市中小学中开展了“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活动,探索出一条符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教育进课堂的新路子。目前,厦门市通过“小手牵大手”的“学生带法回家”活动、“润物细无声”的“主课堂渗透教育”,以及创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开通“青少年维权网”、编印中小学生“法制教育读本”等一系列实实在在的举措,逐步构筑以主课堂为主,课外为辅,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体系,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其中“学生带法回家”、“主课堂渗透教育”等经验,受到了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肯定和推广。
    四是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学法用法形成制度,坚持以会代训,解决一个“难”字。为了解决以往企业经营管理者普法教育存在的“厂门难进、时间难保障、效果难落实”的问题,厦门市依法治市办会同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要求,推动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规范运作。为了提高企业普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市依法治市办以海沧投资总公司为试点,开展依法治企工作调研,并针对企业的法制需求,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为我市国有、民营等各类企业的经理、经营管理人员和法律顾问举办了以现代企业制度、合同制度和仲裁制度为内容的法制系列讲座。市贸发局、经发局、总商会等针对企业需要,结合市场准入培训,举办海关、检验检疫、国税、外管、进出口贸易等现行法律法规的培训,深受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欢迎,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五是暂住人员的普法形成合力,坚持教育、服务、管理三结合,体现一个“广”字。厦门市是福建省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城市,外来务工人员超过总人口的1/3。厦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暂住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它作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事关全局的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四五”期间,厦门市大胆实践,积极探索普法新途径,及时出台了《厦门市暂住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建立了工作机制,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制,形成密切配合、齐抓共管、逐级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坚持服务、管理、教育三结合,通过建立来厦务工人员法制培训基地、成立来厦务工人员法制教育讲师团、规范职介机构,加强劳动执法检查,开展法律援助等依法维护暂住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对暂住人员法制教育的开展。截止目前,市(区)劳务公司已经培训暂住人员154万人次;市(区)普法工作机构编写了通俗易懂的外来务工人员法制教育资料3.2 万册,并经常到暂住人员集居地举办法制文艺演出、法制栏板展、法制灯谜、法律咨询、法律知识有奖竞猜等各种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收到较好的宣传效果。
    三、在普法形式上与时俱进,形式多样
    “四五”普法以来,厦门市不断坚持法制宣传形式的探索创新,形成全方位、多渠道、多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路子。较之“三五”普法,在形式上有三个方面的拓展。即:从“内向型普法”向 “外向型普法”拓展;从“传统单一型普法”向“现代立体型普法”拓展;从“主管部门独唱式普法”向“全社会合唱式普法”拓展,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更具广泛性与针对性。
    一是抓活动、造声势,扩大法制宣传的影响。五年来,厦门市以深入宣传宪法为核心,从2001年第一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始,依法治市办、司法局联合有关单位,精心组织开展每年的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不断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厦门市还注意利用不同主题的各种法制纪念日、“宣传周”、“宣传月”,实行全市上下联动,紧密配合,开展了多种多样、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活动。“四五”以来,依法治市办购买了各类法律书籍5.8万册,组织公证、律师、法律援助等送法下乡、进社区、进军营、进企业和进学校65次,使每年全市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高潮迭起。
    二是抓载体、搭平台,夯实法制宣传的基础。为了加强指导、交流经验、推广典型,几年来厦门市搭建起三个工作平台。一是根据时代的发展、群众的需要,2003年10月,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开通了“厦门普法网”之后,各区又先后开通了普法网。网络普法的运用突破了法制宣传工作在时间、空间方面的局限,为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一个更广阔的平台,满足了市民网上学法的需求;二是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普法联络员队伍。市区两级分别制定了《普法依法治理联络员工作制度》,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学校建立了联络员,每年坚持定期不定期召开联络员工作会议、经验交流会和表彰会,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政。三是创办了《厦门依法治市》杂志和《厦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通讯》。“四五”以来。共编印《厦门依法治市》18期7200多份,《厦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通讯》65期26000份,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信息、经验和工作研讨得到广泛交流和推广。
    三是抓联动、求协同,形成法制宣传的合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参与。“四五”以来,厦门市依法治市办、不断探索提高法制宣传社会化程度的途径和方式,注重整合资源,组织和调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共同参与,收到了良好的成效。在抓好“法律顾问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络员”、“普法讲师团”、“综治副校长”、“法律服务志愿者”等5支队伍的基础上,较好地调动和发挥全市各专业法主管部门普法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使普法活动的主体更具有广泛性。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先后与市土房局、科协、电业局等60多个专业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工会法、电力法、防震减灾法、土地管理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厦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系列活动。通过整合资源式的法制宣传活动的开展,在全市范围内造成了一定的声势,达到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四是抓媒体、建阵地,营造法制宣传的环境。厦门市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电台、报刊等现代传媒传播迅速、覆盖面广、贴近群众的优势,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依法治市办定期不定期与媒体联合开展各种法制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市人大、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分别在厦门电视台开办了《人大视点》、《法庭视点》、《检察视点》、《警方视点》等栏目;厦门广播电台开设了“法律伴你行”专题法制节目;城市T频道专门在市区公交车上开设“律师说法”、“法律伴你行”节目;《厦门日报》设立了《法治》专版等。如湖里区在普法网上举办的青少年法制动漫有奖征集活动,寓教于乐,中小学生参加网上评比点击率突破15万人次,较好地发挥了现代传媒在普法中形象化、立体化覆盖的作用。
    五年来,在厦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领导、支持和监督下,厦门市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长期性的重点工作,放在构建和谐、创建“平安厦门”的突出位置抓实抓好,与时俱进、多措并举,努力把法制宣传教育与管理、服务融为一体,实现了法制宣传教育的阵地化、经常化、多样化,增强了教育的实效,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与水平显著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公正执法意识和自觉性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参与社会管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得到增强,城乡基层民主建设进程稳步推进,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氛围已经形成,促进了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厦门市法制宣传的许多做法和经验得到国家、省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2004年2月,司法部、民政部“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检查组对厦门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给予高度评价;3月,全国人大内司委在对厦门贯彻实施“四五”普法决议的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后,用“扎实有效,特点突出”充分肯定了厦门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2004年12月11日《法制日报》分别以《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重要中心城市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法治厦门掠影》为题,详尽报道了厦门市“四五”普法以来的经验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