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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势而上、开拓进取,努力开创“五五”普法工作新局面

——在市“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部署大会上的讲话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陈炳发
(2006年9月1日)

同志们:
    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市“四五”普法总结表彰和“五五”普法动员部署大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传达贯彻全国、全省法制宣传教育会议精神,总结我市“四五”法制宣传教育的成功经验,表彰先进,动员部署“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市委对开好这次会议十分重视,常委会专门听取了“四五”法制宣传教育情况及“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意见的汇报,研究了我市实施“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有关工作。
    今年是“五五”普法启动年。3月中旬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先后转发了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并召开会议进行总结表彰和部署安排。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也相继作出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这标志着“五五”普法工作正式启动。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再接再厉,乘势而上,全面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努力开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下面,我代表市委、市政府,讲三点意见。
    一、总结经验,坚定信心,进一步增强做好“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感
    2001年以来,我市“四五”普法工作围绕着“两个转变、两个提高”(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全面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努力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目标要求,在前三个五年普法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向深度拓展,向广度推进,成效显著,得到了全国人大内司委的充分肯定,获得了“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称号,全市公民的法律素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不断提高,普法依法治理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主要体现在: 
    (一)全体公民宪法和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四五”期间,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我市普法依法治理的具体实际,紧贴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了各种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市96%以上的公民不同程度地接受了法制教育,全体公务员和党群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活动,100%的在校青少年接受了法律常识教育。通过普法,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及地方性法规规章得到广泛宣传,与公民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得到基本普及,依法行使权利、履行法定义务、维护合法权益、参与民主管理已逐步成为公民的自觉行为,运用法律武器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先进事迹不断涌现,全社会初步形成了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氛围。
    (二)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我们坚持把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作为重中之重来抓。通过制定《厦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厦门市领导干部法制讲座运行规则》,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有关制度。市委、市政府先后举办了13次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组织了全市领导干部WTO研修班;市人大常委会健全了常委会组成人员法制学习制度和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市政府建立了政府常务会前举行法律知识学习的制度;各级党(干)校根据不同班次的培训要求,坚持开设法制课;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市司法局组织了全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行政通用法律知识考试,促进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深入开展。市和多数区都成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团,并加强内部法制机构建设,逐步形成了“重大决策按法、开展工作依法、遇到问题找法”的良好局面,提升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水平。
    (三)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制定了《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通过“小手牵大手”的“学生带法回家”活动,“润物细无声”的“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活动,以及创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开通“青少年维权网”,编印中小学生“法制教育读本”,开展青少年法制动漫比赛等一系列实实在在的举措,逐步构筑以主课堂为主,课外为辅,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体系,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其中,中小学“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活动较好地落实了义务教育阶段的要求,探索出一条符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教育进课堂的新路子,得到了中央综治委、全国人大内司委、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肯定和推广。
    (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在农村,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不断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全市已有106个村被国家、省、市表彰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占全市农村的38.7%,超过了省里提出的35%的目标任务。其中,同安区大同街道东山村、莲花镇云洋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表彰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在城市,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进社区”和创建“民主法治社区”活动,建立各律师事务所定点联系社区制度,总结推广社区事务听评会、社区法制学校、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社区居民法制教育台帐、社区居委会直选试点等经验和做法,有力地推进了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学校,通过广泛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创建和评比活动,促进了学校法制化管理,实验小学已经通过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评估;在企业,通过广泛开展“比贡献、比守法、比技能、比诚信”教育活动,促进企业更加重视依法治企,不断完善内部治理,努力做到依法维权,依法经营。
    (五)社会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各级各部门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普治并举,扎实开展各项依法治理活动,不断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特别是通过“严打”整治斗争、创建“平安厦门”活动,治安明显改善,社会更加和谐,2004、2005年连续两年我市社会治安满意率位居全省第一,2005年达到97.35%,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被评为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同时,连续多年在政法队伍中开展“公正文明执法教育”、“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等主题活动,大力推进警务、审务、检务公开,不断扩大执法透明度,执法司法水平得到新的提高,为创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作出突出贡献,为推进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四五”普法取得上述成绩,是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正确领导和监督的结果,是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齐抓共管的结果,更是广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辛勤工作、勇于奉献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受到各级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辛勤工作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
    回顾5年来的工作历程,我们深深感到: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前提;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在要求;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是不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制度规范,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保障;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资源,各部门各司其责,密切配合,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必然要求。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有些单位的领导,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意义和作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一般性号召多,学法流于形式,真抓实干不够。二是广大公民尤其是一些公务员的法律素质不高,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仍有待提高。特别是在执法活动中,有法不依,执法不公、不廉等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既破坏了社会主义法制权威,也挫伤了群众学法的积极性。三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发展还不平衡,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还需要不断拓展,载体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企业、暂住人员和农民的普法工作,还需要加大力度。四是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形势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合力需要进一步凝聚。这些问题,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研究,努力加以解决。
    二、明确要求,突出重点,努力完成“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
    根据全国、全省“五五”普法规划和人大相关决议精神,结合厦门实际,我市“五五”普法规划确定了今后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十一五”规划所确立的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为推进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建设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目标任务是:适应党委和政府的工作大局,适应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不断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特别是增强公务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实现上述目标和任务,要着力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深刻认识“五五”普法工作的重大意义
    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长期性和基础性的工作,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指出:“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形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自觉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对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虽然我国普法工作已经持续开展了20年,但法治是具体的、渐进的、长期的过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为新时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注入了新的内容,也对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加强学习,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依法执政能力,建设“平安厦门”,保障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建设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促进我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克服松懈思想和厌战情绪,把认识统一到“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五五”普法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结合实际,统筹部署,把“五五”普法规划贯彻好、实施好。
    (二)必须坚持“五五”普法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体现核心的原则。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倡导者、领导者和组织者。法制宣传教育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对法律负责、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贯彻落实,确保法制宣传教育的正确方向。
    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从大局的原则。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保持稳定,事关党和国家的大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推进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是我市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法制宣传教育要始终围绕大局,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落实各项任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原则。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任务。法制宣传教育必须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提高公民法律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作为教育重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
    四是坚持典型引路,分类指导的原则。普法宣传教育必须结合各级、各部门、各行业的实际,有针对性确定重点内容,抓住重点对象,把握重点环节,积极培育典型,以先进带动一般,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发展;要根据区域、对象等的不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有的放矢,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是坚持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原则。普法宣传教育也是全民工程,因此要不断探索法制宣传教育社会化的途径和方式,注重整合资源,组织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共同参与;要充分调动各专业法实施部门普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发挥政法部门作为法制宣传教育主力军的作用,条块结合,联合互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法制氛围。
六是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的原则。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研究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把握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探索内在规律,转变思想观念,丰富宣传内容,改进宣传手段,创新宣传形式,形成长效机制,努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
    (三)注意突出“五五”普法的重点内容
    一是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工作,是“五五”普法的首要任务。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贯彻实施宪法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真正使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生活中的重要原则等内容不断深入人心,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努力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促进以法律意识为核心的公民意识进一步形成。
    二是突出抓好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要加强征地拆迁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保障工业集中区、环东海域整治等重点工程建设顺利推进;要加强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促进市场经济依法规范有序运行;要大力提倡和学习宣传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进步;要加强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要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促进形成有利于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良好氛围;要加强涉台法律法规的宣传,发挥我市对台区位优势,增进海峡两岸的往来与交流;要深入开展国防、文化、体育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国防、文化和体育事业发展服务。
    三是突出抓好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要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加强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要加强维护妇女、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合法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公平;要加强对保护公民生命财产、与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是突出抓好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要围绕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围绕群众关切、反映强烈和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为重点的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法制宣传教育,以打击规避招标、假招标和转包及违法分包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法制宣传教育,以打击偷税、骗税、非法减免税为重点的税收征管法制宣传教育,以整顿出版物市场、文化娱乐市场,信息网络市场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等,维护良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五是突出抓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要围绕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平安厦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化解社会各类矛盾;要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要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要积极配合“打黑除恶”等专项活动,开展刑事、治安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切实加强“五五”普法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
    “五五”普法期间,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等六类普法重点对象,深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
    一是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和依法管理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要继续落实《厦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和《厦门市领导干部法制讲座运行规则》,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和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制度,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校)要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培训规划,加强法制课程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并坚持学用结合,做到在“学”上下功夫,在“用”上见成效;依法治市办、市委组织部等部门,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多种形式的经验交流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二是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要在广大公务员尤其是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公务员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熟练掌握、正确运用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要把法律知识作为公务员职业准入的重要考核内容,继续推进公务员年度法制培训和考试工作,保证各级国家机关公务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加强廉政法制教育,坚持专业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和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参加全省统一法律知识考试,将学法情况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三是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法制观念、养成守法习惯。要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要进一步总结“学生带法回家”、“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等典型经验,强化学校法制教育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第二课堂主题活动,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能力,养成守法习惯;要加强大中专学生法律基础理论教育,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要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和研究,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加强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做好综治(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培训工作,力争培训率达到95%以上。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教育网络,充分利用各种教育阵地,优化青少年法制教育环境。
    四是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升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水平。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要与企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行业指导的原则,联系企业实际,在巩固“依法治企”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培训。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企业干部职工法制教育责任制,扎实推进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活动,全面提高干部职工诚信守法和社会责任意识,促进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解决纠纷,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
    五是加强农村干部群众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法治化内涵。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三农”工作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四进农家”活动,即:“法制宣传资料进农家”,组织相关部门编写适合农民生产生活的法制宣传资料,向农村免费赠送;“法制信息进农家”,利用农村广播电视、法制学校等普法阵地普及基本法律知识,传播法制信息;“法制文艺进农家”,组织文艺团体、法制宣传志愿者,深入农村演出法制文艺节目;“法律服务进农家”,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农村,为广大农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要加强对农村两委干部法制教育轮训,“五五”普法期间,要分期分批对村两委主干进行法律知识轮训一次以上。通过广泛开展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它社会管理,增强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依法解决纠纷、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的意识和能力,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六是加强进城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树立遵纪守法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要继续坚持已经建立的进城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制度,突出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加强与进城务工人员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社区、劳动服务机构和劳动力市场等在组织对进城务工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时,要加大法制教育的内容;要在进城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地、工作场所及主要活动场所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五)积极创新“五五”普法工作的有效形式
    要在继承一切有效传统形式的同时,顺应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趋势,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载体、形式和手段,努力增强吸引力,提高实效性。
    一是组织开展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要以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重点,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活动,并与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基层依法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整合力量,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
    二是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积极作用。要切实强化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传媒的社会责任,大力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要加强组织和引导,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进一步提高报刊、广播、电视法制栏目、法制节目的质量;要加强网络普法,整合法制网站资源,切实办好厦门普法网,并努力发挥各部门各单位的网站、社区网络等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重点的法律问题、法律事件宣传的管理和引导;要紧密联系依法治市的生动实践,结合群众身边的涉法事件,采取群众能够看得懂、听得懂、记得住的表现形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
    三是善于发挥法制文艺的教育功能。要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组织开展法制文艺创作比赛,繁荣法制文艺创作,鼓励、支持和引导群众性法制文化活动;要经常组织法制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加强与法律工作者沟通交流,帮助他们深化对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的认识,不断提高作品的感染力,更好地满足群众的需求。
    四是加强各类法制宣传阵地建设。要适应城乡发展变化的实际,健全社区法制宣传阵地,加大农村阵地建设投入,增加公共场所固定和流动的法制宣传设施,努力形成覆盖城乡的法制宣传阵地网络,为群众提供方便的学法场所和快捷的公益性法律信息服务。要充分发挥各类市民学校、法制教育培训机构、各种法律服务热线的作用,继续巩固和发展各级各类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完善配套设施,提高教育水平,并引导其向特色化发展。
    五是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要认真研究和把握人们思想行为的规律和特点,既要加强法制教育,注重法治实践,发挥好法律对人们行为的强制规范作用,又要加强道德教育,注重道德实践,发挥好道德对人们思想行为的教育引导功能。要广泛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公民牢固树立、认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道德修养和遵守法律的自觉性。要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的新方法、新途径,建立健全法治实践与道德实践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引导全社会树立知荣辱、守法纪、促和谐的文明风尚。
    (六)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学法是基础,用法是目的。在“五五”普法工作中,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学以致用,以用促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一是组织开展“法治厦门”创建活动。要积极探索法治实践形式,把开展“法治厦门”创建活动作为新时斯推进依法治市、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通过进一步明确要求,分解任务,细化措施,量化指标,健全责任,切实抓好地方立法、行政执法、司法、法律监督、法律服务和基层治理等环节工作,保证依法治市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逐步实现社会管理法治化的目标,并以“法治厦门”创建实践来推动普法的深入发展,检验普法工作的成效。依法治市办要认真调研,精心制定“法治厦门”创建活动方案,抓紧启动。
    二是加大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力度。要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要重点规范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学法制度,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培训,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要围绕群众特别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三是全面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要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并在提高质量、扩大覆盖面上下功夫。要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依托社区法制学校、法律图书室、法制宣传栏等平台,充分发挥社区法律志愿者的能动性,大力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力争在“五五”普法结束时,全市有60%的社区跨入“民主法治社区”行列。要进一步推广“依法治校”活动,在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同时,开展教师法制培训,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推进民主建设,进一步深化学校依法治理活动。要继续推进依法治企活动,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运行机制,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争创诚信守法企业活动,提高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五五”普法工作顺利推进
    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必须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齐抓共管,真抓实干,狠抓落实,才能确保“五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
    (一)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要按照“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要求,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组织机构,明确领导职责,完善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各级人大、政协要通过视察、检查等活动,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实施决议的情况等,加大监督力度,推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各级政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估体系,纳入各区、各部门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要加强人、财、物的保障,市委常委会已经研究同意,每年市级人年均普法经费不低于0.5元,区级不低于0.8元,暂住人员列入各自人口总数计算,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保证经费落实到位,并做到专款专用;要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建设,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和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
    (二)要完善机制,齐抓共管。要健全完善分工负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依法治市(区)办、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并会同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教育行政部门,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经贸、国资、工商、劳动保障等部门负责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农业部门要会同组织、民政部门负责抓好农村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文化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文化单位、文艺团体开展法制文学艺术作品的创作、演出,推广群众性法制文化娱乐活动;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负责大众传媒的社会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在司法、执法过程中要以案说法,辨析法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其他各部门、各行业要积极面向全社会开展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开展经常性的学习培训,增强他们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要建立普法讲师团和师资库,并为讲师团深入基层普法提供方便;积极鼓励各类法律职业者、法律院校(系)教师、学生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推进志愿者活动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三)要加强指导,推广典型。市、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把握工作规律,培育示范点,加强分类指导。要在总结推广“四五”普法典型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调查研究,不断发现、培育、宣传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先进典型,并善于在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经验、总结规律,努力提高先进典型的指导价值和带动作用;要根据“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指导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和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逐年分解落实。市依法治市办要根据“五五”规划的要求制定出具体工作考核标准,对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逐年考核,2008年还将组织中期督导检查活动,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要抓紧启动,强劲造势。今年时间已经过半,时间紧,任务重。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在大会之后,要抓紧制定好“五五”普法规划,尽快进行动员部署,并请于九月底前将“五五”普法规划报依法治市办。同时,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及各区要精心策划方案,认真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强劲造势,确保“五五”普法开局启动之年,在全社会营造一个声势浩大、广泛深入、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五五”普法浓厚氛围。
    同志们,“五五”普法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持之以恒,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五五”普法规划,为推进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