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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

省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副组长  陈保明
(2007年6月19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这次全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场会是经省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同意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回顾近年来全省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情况,推广厦门市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成功经验,全面部署下一阶段全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刚才,厦门市委常委、詹沧洲副市长发表了热情洋溢的欢迎词,厦门市司法局林知光局长全面介绍了厦门市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总体情况,厦门市湖里区司法局等4个单位从不同的角度就如何做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介绍了他们的宝贵经验。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施祖美副厅长作了重要讲话。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厦门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主要特点
    如何增强新形势下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效,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一直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近年来,厦门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模式,形成了一些较为成熟的经验和长效工作机制,找到了一条适合青少年需求的法制教育的新路子,呈现出四个鲜明的特点:
    (一)领导重视。厦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依法治市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每年召开的依法治市工作会议都听取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专门汇报,掌握工作动态,进行重点部署,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推动厦门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亮点不断。厦门市在“三五”普法期间首创了“学生带法回家”活动,在“四五”普法期间探索出开展“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的成功经验,这些经验都受到了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肯定和推广。这次会上,厦门市又总结出湖里区青少年法制动漫设计创作、思明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厦门外国语学校和东浦学校依法治校等典型经验,可以说厦门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是持续深入、亮点不断,并不断向纵深发展。
    (三)体系完善。目前,厦门市通过“学生带法回家”、“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以及创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法制动漫教育、“红领巾读书”活动等一系列实实在在的举措,逐步构筑起以主课堂为主、课外为辅,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体系,确保了厦门市青少年学生得到比较系统全面的法制教育。
    (四)成效显著。随着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厦门市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普遍得到提高,在自觉守法、用法、依法维权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面对身边的违法犯罪行为也敢于运用法律手段制止,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近几年来,厦门市未成年人犯罪率均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2006年,厦门市市获得“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荣誉称号,方英宏等3位同学被推选为“全国十大法治人物”。厦门市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特色鲜明、措施得力、可借鉴性很强,这些经验和做法必将对推动全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上新台阶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近年来全省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情况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和监督下,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工作方针和部署,按照“四五”、“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坚持贴近青少年学习生活实际,切实履行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呈良好发展态势。
    (一)全社会齐抓共管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基本形成。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专门下发文件,作出重要批示。各级人大、政协经常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综治部门每年都把青少年法制教育纳入综治考评,作为评价地方党政领导工作政绩的重要指标之一。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教育主管部门一直把青少年作为普法的重点对象,纳入普法规划和年度学法计划,主动牵头组织,积极协调配合,抓好工作落实。各级各类学校普遍成立了法制教育领导小组,落实了法制教育的专(兼)职干部,专门负责学校法制教育的日常工作。各级政法、综治、文化、团委等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创建青少年维权岗等活动,为促进青少年学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一个由党委政府领导,人大监督,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学校、家庭、社会积极参与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基本形成,并逐步完善。
    (二)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扎实深入。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发挥课堂法制教育主渠道的作用,将法制教育课列入学校教学计划,提出了具体的课时、内容和目标要求,基本上做到了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同时,各类学校坚持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利用课外活动、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等形式,不断扩大学生的法律知识面。近年来,全省100%的在校中小学生接受过较为系统的法制教育。全省各学校普遍从当地政法部门或法律职业者中聘请高素质人才担任学校的兼职法制副校长。目前全省乡镇中心小学以上及城区的中小学校均配备了兼职法制(综治)副校长,共11415名。为了使这项工作走向规范,省里还制定出台了相关文件,对法制副校长的聘任资格条件、聘请程序、工作职责、队伍培训、日常管理等方面作了统一要求,确保了工作落实。
    (三)青少年法制教育阵地建设得到加强。各地青少年官和中小学德育基地等校外活动场所普遍设立了法制教育馆(室)。各级政法机关充分发挥法庭、少管所、戒毒所、监狱等特殊阵地的特殊教育作用,与教育、综治部门配合,创建了500多个有较大影响和示范导向功能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近年来,各级政法、教育部门密切配合,定期组织青少年学生到各类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接受法制教育,受教育学生达230多万人次。
    (四)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普遍提高。广大青少年初步形成了遵纪守法意识,提高了明辨是非、预防犯罪的能力,在遏制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不少青少年学生积极参加“带法回家”、“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宣传所学到的法律知识,不仅是法制教育的受益者,而且成为法律知识的传播者。随着法律知识的逐步积累,更多的青少年学生对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权利义务,对法的价值和权威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为全面提高青少年学生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能力,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全省上下齐抓共管、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在座的同志们团结协作、扎实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向辛勤从事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但是,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在正确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青少年违法犯罪依然严重,而且出现了一些令人担忧的发展趋势。从近几年的数据看,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绝对数和占罪犯总数比率有所增加,并呈现出低龄化、团伙化、暴力化的倾向;一些地方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认识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法制教育还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罪错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还比较薄弱等问题。这些现象和问题说明,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主动地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意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生力军。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一项重要的长期的战略任务。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大局,对于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平安福建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金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四个重在”的实践要领,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针对青少年身心成长特点,积极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规律,大力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努力把广大青少年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青少年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进一步完善,全社会齐抓共管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格局进一步健全,全省青少年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预防和较大幅度地减少,为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围绕这一总体目标,要着重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一)要进一步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在校青少年学生是青少年的主体,学校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阵地。一要发挥学校法制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坚持课堂教育为主渠道,学校为主阵地,有系统地对在校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制教育,确保青少年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要继续发挥中小学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及相关学科在法制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做好教学内容的选择、教学方案的设计、教学方式的创新等工作,力求使课堂法制教育具有针对性,生动活泼,便于学生接受。二要坚持以人为本,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要针对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小学法制教育要运用生动、形象的教学方式,向学生普及一些简单、易懂的法律基本常识,进行法治观念的启蒙教育和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使他们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中学法制教育要着重进行法律基础知识的基本教育,加强对《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明辨是非、依法自我保护、抵御社会不良影响的能力以及预防违法犯罪的意识。中专、职校和技校要结合所学专业知识,加强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教育。三要充分运用第二课堂开展学法用法的社会实践活动。要采取传授法律知识与提高法律素质相结合,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全方位拓展法制教育空间。充分利用主题班会、团队活动、团课、少先队活动等途径,通过播放录像、电影、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开设法制宣传园地等活动,对青少年进行生动、直观、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
    (二)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既要面向广大青少年,又要突出重点群体。特别是对进城务工青年、社会闲散青少年、罪错青少年等重点群体,更需要进行重点教育、重点管理和重点帮助。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好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问题。一要加强对进城务工青年的法制教育。要结合进城务工青年工作的实际,在建筑、服务等重点行业,通过编写教材,发放宣传册,开展公益性法制培训与咨询等方式,帮助进城务工青年提高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工作中要把注意法制教育同维护进城务工青年权益相结合,在帮助解决进城务工青年人身伤害、工资拖欠、劳动安全等问题的过程中以案说法,教育引导广大进城务工青年做遵纪守法、文明务工的新市民。二要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要根据社会闲散青少年的特点,以增强法制观念,预防违法犯罪为重点,组织教师、律师、社会工作者等有专业特长的青年志愿者,以“多助一”、“一助一”等形式,精心组织开展警示性、劝导性和渗透性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加强对闲散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通过企业提供公益岗位、组织职业技术培训等举措,使他们中的大多数有学可上,有工可做,有事可干。各级普法办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街道、社区、步行街、农贸市场、车站、码头的法制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的维护更新工作,定期刊载播放《公民与法》、“五五”普法专题片等普法内容,为社会闲散青少年学法提供便利条件。三要加强对罪错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要认真研究罪错青少年的现状、需求及思想动态,结合社区矫治试点工作,开展亲情帮教和社会帮教,使他们能够体会家庭和亲情的温暖,体会金社会对他们的关爱,提高矫治效果。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他们自觉遵守社会秩序,依法维护自身利益,防止罪错青少年重新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要进一步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载体和形式。这是新形势下增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适应性、实效性的客观需要。一要深入开展“法制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按照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宣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要求,省里将就创建法制教育示范学校出台具体的指导性文件,进一步明确法制教育示范学校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创建标准和工作要求。文件下发后,各设区市要结合地区实际,进一步细化标准,拿出可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精心培育各类各层次的试点,确保工作落实。二要组织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实际效果。要利用宣传月、纪念日在社区和青少年较为集中的地方设置法律咨询点,向青少年及家长散发青少年法制手册,解答与青少年有关的法律问题。要组织开展法制有奖征文、编印法制连环画、重点案例剖析、普法知识竞赛、图片展览、参观立法和司法机关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吸引广大青少年主动参与普法教育活动,帮助青少年掌握与自己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有条件的中小学要积极开展模拟法庭法制角色教育,组织青少年学生在活动中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原告、被告、犯罪嫌疑人等角色,使中小学生亲自体验到了各种法律角色转变带来的不同感受,从而增强学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三要不断创新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内容、形式和方法。在教育内容上,要从内容成人化、单一化向符合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特点转变;在教育渠道上,要从单一的法制课教学,向各学科的渗透教育、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学校管理育人等全方位教育转变;在教育方法上,要从单一讲授法律条文向促进学生理解法律精神转变;在教育形式上,要从传统灌输式教育向启发式、参与式教育转变;在教育效果上,要从单纯使学生畏惧法律向既尊重法律权威又能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转变。
    (四)要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建设一支稳定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者队伍是确保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前提和保障。一要加强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课教师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完善法制副校长对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机制,规范法制副校长的工作职责及考核标准,确保法制副校长教学有计划、办公有场地、活动有安排、工作有保障。各级司法行政、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采取脱产进修、短期培训、专家辅导、以会代训等方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课教师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广大中小学法制课老师的法律知识和授课技能。省法宣办拟与省教育厅在今年暑期共同举办一期全省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课老师骨干培训班。二要加强青少年普法讲师团队伍建设。要结合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实践,推荐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士,充实青少年普法讲师团队伍。要进一步规范青少年普法讲师团的管理,根据讲师团成员的专业特长和学校的需求,科学合理调配,确保每个讲师团成员每学期为学生作法制教育辅导报告不少于2次。要适时组织法制教育讲座观摩会,促进讲师团成员间的有效交流,提升讲师团成员讲课的技巧和水平。三要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要面向全社会招募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注重把具有法律专业特长、自愿参与普法活动、热爱普法公益事业的三方面力量吸收到志愿者队伍中来,定期深入学校、社区和农村,面向青少年积极开展法律志愿服务。同时,要引导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法制宣传,向家庭成员、同学、同伴宣传法律知识,参与法制建设,争做普法、用法的倡导者。
    (五)要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建立完善青少年法制教育阵地,是促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持续稳定开展的有效途径。一要充分发挥现有青少年法制教育阵地的功能作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种青少年教育基地、活动营地、青少年官及校外教育阵地,通过举办各类法制培训班、讲习班、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扩大宣传教育规模,让青少年通过各种途径接受法制教育,增长法律知识,抵制不良诱惑。要坚持建设和管理并重,及时更新各类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硬件设施和软件建设,在完善功能、规范运作上下功夫,切实提高工作实效。二要充分发挥特殊阵地的特殊警示教育作用。要定期组织广大青少年学生到少年法庭、律师事务所、少年犯管教所、看守所、戒毒所、劳教所等单位观摩体验,接受直观、形象的“现身说法”教育。要统筹安排,确保青少年学生在小学、初中、高中的各个阶段到法制教育基地接受一次以上的法制教育。三要充分发挥媒体阵地的舆论导向作用。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开辟青少年法制教育专栏专刊,制作系列专题节目,加大青少年法制宣传力度,并对侵害青少年权益的违法现象进行揭露和批评,形成持久、有力的法制宣传声势,推动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舆论氛围。要重视互联网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作用,结合开展“绿色网吧”创建活动,加强网上的正面宣传和管理,最大限度地消除不良网络内容对青少年学生的负面影响。省法宣办将在下半年依托“福建普法网”组织一期全省青少年法律知识网络竞赛。
    (六)要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维权和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大力加强青少年维权和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全面优化青少年成长成才的社会环境。一要健全青少年法律服务网络建设。要按照司法部的部署,积极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在学校、街道、社区居委会、妇联、共青团等组织机构设立青少年法律服务站,切实保障青少年就近、及时得到法律帮助。要进一步发挥各级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青少年维权热线”和“全省律师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协作网络”的作用,为青少年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各级法律服务机构在办理涉及青少年的案件时,都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放在首要位置,做到优先考虑、优先受理、优惠服务,优质办理。二要深入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要结合司法行政、教育系统工作职能,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指导,探索具有行业特点的青少年维权服务形式和维权工作机制。基层司法行政部门要在社区设立的“青少年维权岗”,加强对涉及青少年案件的调解和法律帮助,依法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三要大力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配合教育、综治、文化、工商、公安等各相关职能部门,大力加强学校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文明校园、无毒校园等活动,促进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法制教育机制的完善。要严厉打击以学生为侵犯目标的违法犯罪活动,打击摧毁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帮派活动,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七)要进一步健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是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保障。一要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评估机制。要把青少年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作为创建文明学校、学校等级评估的一个重要指标。学生学法和遵纪守法的情况要纳入学生升学、招生、招工、参军等考核内容,推动青少年法制教育落实到位。二要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践和理论研究。厦门市要在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方面下工夫,继续为全省提供新经验。各地要在认真学习借鉴厦门市成功经验的同时,紧密联系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大胆实践,及时培育推广各类典型,为提升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提供实践经验。要借助法学界、教育界理论研究的资源优势,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课题研究,针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求提升工作的新规律、新机制和新途径,不断提高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指导水平。三要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检查督促机制。各地各部门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情况,要作为“五五”普法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予以重点督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会同教育、综治、团组织等有关部门,结合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阶段性目标,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监督检查。对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成绩突出的学校、法制教育基地、法制副校长等单位和个人,要加大表彰奖励力度,对少数工作不力的要提出批评,限期整改。
    同志们,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更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重要职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同心协力,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我省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新局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