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厦门普法网 >> 工作通讯 >>
2004年第5期

厦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通讯

5期

2004年4月16日)

 

   

★认真落实邵华常委建议  做好暂住人员普法工作

★ 詹沧州副市长对宪法学习宣传工作提出要求

★ 詹沧州副市长在全省切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厦门分会场上的讲话

★ 翔安区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

★ 以信传情宣法到家,温暖民众之心

★ 同安区举办学习《行政许可法》知识讲座

 

认真落实邵华常委建议  做好暂住人员普法工作

在去年召开的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上,市委常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公安局局长邵华同志提出加强暂住人员的普及法律宣传教育的三点建议,依法治市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市司法局局长沈恒斌高度重视,将建议件批转依法治市办公室承办。依法治市办公室认真负责,根据建议制定措施,把任务分配到具体单位和个人,逐项加以落实。一是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由专人收集有关企业用工制度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知识,以厦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厦门市司法局、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名义共同编印了《厦门市务工人员相关法律知识(一)》一书30000册,分发到各企业供职工学习;二是整理收集各区暂住人员普法资料,以以厦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厦门市公安局、中共厦门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厦门市司法局名义编印《厦门市暂住人员、户籍、治安、信访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问答》一书30000册发到社区,向暂住人员散发,并在社区组织外来人员法制讲座;三是收集整理一些有关厦门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问答进行汇编,以厦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厦门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厦门市卫生局、厦门市司法局名义编印《建设“平安厦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问答(人口与计划生育、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卫生与健康)》一书30000册,通过社区及举办法律咨询活动,向全社会散发。通过以上工作,把暂住人员的普法教育引向深入。          

(本办 林美福)

附:邵华常委的建议书及沈恒斌局长的批示如下:

    

沈局长:

1、针对近年来民营企业劳资纠纷侵犯员工利益的事件比较频繁,而员工的利益一旦受损害时,也同样视法于不顾闹事。非常有必要加强这两方面的普法教育。这工作可以延伸到主管部门作为履行普法教育的责任。

2、外来人员中违法犯罪近年来的比率一直处在70%以上,建议在社区普法教育活动中,加大力度,加强针对性,做好外来工的普法教育(全市常住人口210万中,外来人员约占三分之一)

3、市民的普法教育,注意突出教育每个公民不仅享有受法律保护的权利,还要注意在法律面前自觉爱护个人的守法行为,鼓励与各种违法犯罪作斗争。

 

先立、薛虹:

邵华的建议,给我们提出了普法的针对性问题。请酌办。我们要坚持普治并举的方针,把普和治紧密结合起来。

                                               

8月27日

 

詹沧州副市长对宪法学习宣传工作提出要求

4月13日下午,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联合召开全省切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我市在市政府东楼6号会议室设立分会场。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陈企科、市司法局副局长蒋先立出席会议,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法制宣传工作的领导、各区宣传部、司法局、依法治区办公室领导及各区司法局宣传科长参加会议。厦门分会场会议由蒋先立主持,詹沧州副市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就我市如何贯彻这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出三点要求(全文另发)。

                              (本办 林美福)

 

在全省切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工作

电视电话会议厦门分会场上的讲话

市政府副市长  詹沧州

2004年4月13日)

同志们:

今天,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联合召开全省切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学习宣传宪法活动。省司法厅厅长陈保明在会上就全省集中开展学习宣传宪法活动作了动员和部署;省委常委、宣传部长荆福生作了重要讲话。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中央和省委、市委高度重视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工作,日前,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通知》,省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意见》,市委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意见》,对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作了部署。下面,我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如何贯彻这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讲几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全面领会,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宪法的自觉性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这次修改宪法,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依法办事,体现了宪法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统一、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讲政治和讲法制的统一,体现了经过实践检验是正确的、由党的十六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体现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经过这次修改,我国宪法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国情,更加反映时代精神,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必将更好地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引导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牢固树立忠于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切实增强遵守宪法、贯彻实施宪法的自觉性。

二、集中时间、整合力量,广泛深入地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活动

要维护宪法权威,就要加强宪法教育,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因此,做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工作,保障宪法的贯彻实施,是当前全市党委宣传部门、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整合社会的力量,集中一段时间,大张旗鼓地开展学习宣传宪法的活动,真正做到让宪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周密部署,扎实推进。最近,市委根据中央和省委的精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意见》,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也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活动的通知》,市委宣传部和市司法局也将就学习宣传宪法活动下发文件,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提出具体的实施意见,制定学习计划,要确保时间、人员、经费三落实,要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扎实抓好宪法宣传月活动。依法治市办要会同宣传部门制定好方案,精心组织好宣传月活动。在年底,还要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再进行一次大规模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掀起一个学习宣传宪法的新高潮。会后,各区宣传部、司法局要及时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并将学习宣传宪法的计划安排分别上报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

2、要抓好重点对象的学习。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必须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所以,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我们开展学习宣传宪法活动的重点。要让各级领导干部领会宪法精神,掌握宪法原则,树立宪法观念,维护宪法的实施。与此同时,要高度重视做好青少年的宪法学习和宣传工作,采取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向青少年普及宪法知识和依宪治国、依法治国思想,提高广大青少年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培养爱国守法的良好品质。

3、形式多样,讲求实效。各级、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以往学习宣传活动的成功经验,开拓创新,富有成效地开展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学习宣传活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媒体要通过开办专栏、专题、讲座、征文、知识竞赛等方式,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宪法知识的宣传活动。要注重学习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宣传教育效果。要围绕宣传主题,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宣传内容的选定,针对不同对象,用不同的宣传手段和方式,采取中心组学习、法制讲座、座谈会、研讨会、培训班、知识竞赛、法律咨询、以案说法等方式,广泛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市依法治市办公室9日上午已举办了一期全市《宪法修正案》普法骨干培训班,聘请了厦大教授为全市250名普法骨干讲授《宪法修正案》,4月15日至16日,市委宣传部要举办一期全市学习《宪法》理论骨干培训班。还要举办一场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聘请知名专家学者为全市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讲授《宪法修正案》。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和市司法局已编印了《〈宪法修正案〉相关法律知识》一书向社会广泛散发。我们要通过法律援助、“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企业”、“法律下乡”、“学生带法回家”等活动,把宪法学习宣传工作深入到全市各个角落。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活动引向深入

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司法行政机关要把学习宣传宪法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高度,扎扎实实抓好学习宣传宪法活动。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配备有关人员具体负责这项工作,要加强对学习宣传宪法活动的检查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要整合全社会的力量,形成全体人民共同参与的局面。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学习宣传宪法活动抓出成效来。

同志们,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学习宣传宪法的有关精神,把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结合起来,同推动各级、各单位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同解决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为推进海湾型城市建设作出贡献。

 

    翔安区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

为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加强依法治区的决定》和区人大《关于加强依法治区的决议》的精神,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区司法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于日前派出新店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为辖区内的中小学校的师生上法制课,同时要求法律工作者“一定要备好课,讲好课,让学生听得懂,学得到,达到一定效果。”分别为茂林小学、洪前小学、蔡厝小学和洪前中学等四所学校的师生上法制课。法律工作者通过以案释法,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受到师生的普遍欢迎。   

(依法治区办、新店司法所)

 

以信传情宣法到家

新海沧区成立伊始,百废待兴。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项目带动战略,海沧区制定了本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这些项目的建设开发,将极大地促成海沧工、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与深化,推动国民经济更快发展。但是,重点项目建设并非一帆风顺,摆在区委、区政府面前最大的问题就是:如何解决征地拆迁顺利进行与依法维护失地农民合法权益之间的矛盾。由于海沧新区地处厦门腹地,具有典型的城乡结合特点,农民法制观念与意识不强,遇到困难和问题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采用简单、粗暴方法,既害己,又阻碍了国家重点项目的开发建设。为此,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的清障行动,以“学生带法回家”、“致村(居)民的一封信”等形式,印发各类法制宣传品2万余份,进村入户,把法送到村,把信交给户主。对重点“钉子户”,司法干警亲自登门做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村(居)民通过学法、懂法、用法的实践,提高法律意识,促进依法治区进程。                  

(海沧治区办)

  

▲同安区举办学习《行政许可法》知识讲座,全区800多名行政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听讲。(李瑞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