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增刊1期
厦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通讯 增刊1期 (2004年8月25日) [编者按] 为进一步贯彻市委九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全省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8月20日,我市召开全市依法治市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副组长、副市长詹沧洲代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作“继续深入推进依法治市,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建设”的报告,着重就我市六年来开展新一轮依法治市工作情况作了简要回顾和分析,并根据省、市会议精神,对下一步继续深入推进全市依法治市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现将詹副市长讲话全文刊发,希望全市各级各部门根据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继续深入推进依法治市 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建设 ———在全市依法治市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詹沧洲 (2004年8月20日) 同志们: 昨天刚刚结束的市委九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就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海湾型城市建设,加快构筑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作出了重要部署,这对我们搞好全市依法治市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进一步贯彻市委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和最近召开的全省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会议的安排,我代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做个发言,着重就我市六年来开展新一轮依法治市工作情况做一个简要回顾和分析,并根据省、市会议精神,对下一步继续深入推进全市依法治市工作扎实开展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下面我讲四个问题。 一、认真总结,充分肯定六年来依法治市工作所取得的成效 我市依法治市起步较早。1993年市委就决定在全市全面开展依法治市工作,1994年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市依法治市方案》并作出决议,全面启动了依法治市工作。1998年6月省委作出依法治省决定后,12月市委在总结前五年依法治市工作的基础上,及时下发了《中共厦门市委贯彻〈中共福建省委依法治省的决定〉的意见》。1999年1月,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市的决议》,市政协也出台了相关的决议;3月,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市政府依法行政实施规划以及市法院、检察院的实施方案,这样我市依法治市工作形成了市委有决定,市人大、市政协有决议,政府、“两院”制定方案、分别实施的格局,开始了新一轮的依法治市工作。2001年,市委、市政府在“四五”普法启动之际,再次召开大会,对全市依法治市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经过六年来的积极探索和实践,新一轮依法治市以良好的态势整体推进,取得了可喜的成效。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与水平显著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公正执法意识和自觉性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参与社会管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得到增强,城乡基层民主建设进程稳步推进,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氛围已经形成,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据中国社科院2003年度《中国城市综合竞争力报告》显示,厦门的法制和制度环境比较好,在全国200个城市的比较中,厦门市的政府服务指数排名居全国首位,司法环境指数排名全国第三。我市普法依法治理的许多做法和经验得到国家、省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今年2月,司法部、民政部“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检查组对我市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给予高度评价;3月,全国人大内司委在对我市的“四五”普法决议贯彻实施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后,用“扎实有效,特点突出”充分肯定了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希望这项工作更上一层楼,在全国树立榜样。六年来,我们在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中,突出抓了三个方面: 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注重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六年来,特别是“四五”普法以来,围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全市深入开展以宪法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内容上,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先后开展了有关宪法修正案、WTO规则、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法律法规的教育;加强了对党的十六大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理论的宣传,深入开展与我市经济建设有关的城建城管、征地拆迁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为各项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在对象上,推动了各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活动的纵深发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规范,市委及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带头学法,市人大坚持对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市政府建立了在政府常务会前学习法律知识的制度,市依法治市办定期举办全市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公务员和党群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活动扎实开展。截止2003年底,全市有2283 名处级和6685名科以下公务员和党群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公务员学法用法依法行政通用法律知识考试,通过率分别达到97.8%和99%;青少年法制教育进一步规范,继“三五”普法首创“学生带法回家”活动后,又创新了中小学校“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受到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肯定和推广。在形式上,不断开拓创新,开通普法网,推广网络法制宣传和农村法制文艺演出等,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通过法制教育,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不断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依法行使权利、履行法定义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参与民主管理已逐步成为公民的自觉行为,运用法律武器同各种违法犯罪作斗争的现象不断增多。 二是加强社会法治化管理,推进依法治市的不断深入。六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权和监督权,先后研究制定法规36件,修订法规18件,开展执法检查115次,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 专题报告137次,做出了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市、开展“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决定、决议49项,在依法治市工作中发挥了主导的作用。市政府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健全执法公示制,狠抓机关效能建设、政务公开和审批制度改革,适时开展整顿市场经济秩序、违法违章建筑以及社会治安等领域的多次专项治理活动,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各级司法机关全面履行职能,完善各项监督制约机制,努力提高司法水平,确保司法公正,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市中级法院于2001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记集体一等功。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开设“148”法律服务热线,健全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拓展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各区扎实开展依法治区和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农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稳步推进,同安区东山村受到了司法部和民政部表彰,集美区后溪镇后垵村等9个村获得省级先进的表彰;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依法治市的工作运行机制。六年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注重工作规范,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相继制定了《厦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议事制度》、《厦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在全市公务员和党群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实施意见》、《关于“法律进社区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厦门市暂住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使依法治市的各项工作逐步做到有章可循,初步形成了“党委推动,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司法行政机关具体组织,社会广泛参与”的运行机制,形成了整体推动的合力。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召开会议,总结交流情况,研究布置工作,决定重大事项。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都召开常委会议,专题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关于落实依法治市决议情况的报告,组织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监督依法治市工作的开展。依法治市办公室加强对全市依法治市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各区、各部门、各单位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和工作计划,纳入创建文明单位的考核内容,纳入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收到了良好的成效。 六年来的实践充分表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依法治市越来越成为我们推动所有工作的一个重要前提和保障。当前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我市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建设中,法治建设是最重要、最基础的建设,我们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开拓创新,继续推动依法治市工作的不断深入,为打造“平安厦门”,全面推进海湾型城市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推进依法治市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们在充分肯定六年来我市新一轮依法治市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这项工作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有一些单位和部门的领导仍对依法治市重视不够,不能正确认识普法依法治理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直接影响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二是工作开展还不平衡,一些单位和部门虽然工作有规划,但缺乏扎实有效的措施,落实不够,贴近中心、关注热点难点不够,实效性和针对性不强;三是仍有一些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不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不廉甚至执法犯法的现象在一些部门和单位仍不同程度存在;四是一些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制度还不健全、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等。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还在于对依法治市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因此,各级各部门要通过这次会议,进一步深化对依法治市重要性的认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和省、市委部署上来,增强做好依法治市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要充分认识推进依法治市,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应有之义。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深刻总结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而提出的重要战略思想,是对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的重大发展。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加强依法治市工作,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应有之义。只有扎实推进依法治市,使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各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发展这第一要务,才能真正实现三个文明协调发展,也才能把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等各项工作中,保证人民群众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和自由,真正实现以人为本。 二要充分认识推进依法治市,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发展人民民主,让人民享有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内在要求。只有坚持依法治市,才能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保证人民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才能保护人民民主、维护和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充分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创造性,才能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扎扎实实地把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推向前进。 三要充分认识推进依法治市,是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的重要目标和法治保障。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率先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不仅要求经济发达、人民富裕、文化繁荣,而且要求政治民主、法治健全、社会和谐。法治建设是政治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它体现了政治文明发展状况和进步程度,反映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决定着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进程。只有深入推进依法治市,逐步实现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法治化,才能最终形成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并使之成为有力的招商资源、重要的投资环境和率先发展的竞争优势,才能有序地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建设的各项工作。 四要充分认识推进依法治市,是建设“平安厦门”的需要。建设“平安厦门”既是实现我市奋斗目标的重要保障,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没有稳定,就没有发展;没有“平安”,就没有小康。建设“平安厦门”,最根本、最可靠的措施就是要实行法治,可以说,法治是社会稳定之基。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很多,各种社会矛盾相互交织。只有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扎实开展地方、行业、基层的依法治理活动,运用法律来调整、规范各种社会关系和社会活动,并结合运用行政手段和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不断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才能妥善地化解各种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因此,大力推进依法治市,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治本之举、长治久安之策。 三、求真务实,推进依法治市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市委在1998年12月制定的《贯彻〈中共福建省委关于依法治省决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了新一轮(至2010年)依法治市的指导思想、基本目标、具体任务。这个《意见》仍然是指导我们依法治市工作的一个纲领性文件。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意见》的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工作创新,不断提高我市依法治市工作的新水平。下一步我们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继续重点推进。 一要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越是工作重要,越是事情紧急,越是矛盾突出,越要坚持依法办事。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促进经济的繁荣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在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中,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切实增强法治观念,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依法执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要善于以法治精神驾驭复杂局势,努力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经济和社会生活中遇到的各种新矛盾、新问题,更好地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 二要继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公民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依法治市的进程。要继续贯彻实施“四五”普法规划,以“四五”普法规划总结检查验收为契机,推动全民普法和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活动的深入开展。要注重规范,围绕中心,广泛深入地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根据不同对象,创新法制教育的手段和途径,增强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进一步整合社会法制宣传教育的资源,充分发挥各专业法实施部门和社会组织的作用,提升普法的社会效益,要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广大公民尤其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 三要加强地方立法工作。要用足用好地方立法权,加强地方立法,提高立法质量。要按照以人为本和“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要求,针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迫切需要用立法加以规范的事项,及时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特别是加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立法。通过“五年立法规划”的实施,争取到2010年,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国家法律体系相配套、富有厦门特色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保障依法治市工作顺利开展。 四要大力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市的关键和核心。国务院颁发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我市行政执法改革、建设法治政府指明了方向。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在学习领会《实施纲要》精神实质的基础上,结合几年来开展依法行政的工作实践,进一步制定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便民”的要求,继续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要以贯彻《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听证制度和重大决策公示制度、新闻发布制度以及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五要全力维护司法公正。公正是法治的灵魂。依法治市的生命力,在于法律公正平等地施行。司法不公,既损害人民的利益,也亵渎法律的尊严,败坏法治的公信力。在推进依法治市过程中,要围绕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建立健全保证司法公正的良性机制,坚决抵制权力、利益对公正司法的干扰,努力增强司法的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要大力发展法律服务,完善包括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在内的法律服务体系,培育和发展良好的法律服务市场,使生活在厦门的每一个公民,做到不论贫富贵贱、不论地位高低,都能够及时得到法律的保护和帮助。 六要着力构建对公共权力的有效监督体系。加强监督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在大力推进依法治市过程中,要认真研究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权力运行的特点和规律,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党内监督,强化人大、政府、司法部门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充分运用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民主监督等各种监督手段,构建科学严密的监督网络,确保权力的行使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重点加强对“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监督,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重大建设项目等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领域的监督,确保公共权力始终置于党和人民严密的监督之下。 七要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扩大基层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要积极推进农村、社区、企业和学校的依法治理工作。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落实我市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推动“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努力使全市35%的村在“四五”普法结束时达到“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标准。组织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制定《厦门市城市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意见》,推动社区民主法治示范点创建活动。通过加强指导,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适时召开农村和社区民主法制建设经验交流会等,把农村和社区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努力做好“依法治企”和“依法治校”的工作,通过以点带面的方法,将企业与学校的依法治理工作引向深入。 四、加强领导,确保依法治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推进依法治市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坚持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务求实效。 一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依法治市工作作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把依法治市工作纳入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的总体规划之中,在推进各项工作中体现依法治市的要求。建立健全党委领导、全社会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依法治市工作的合力。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人大要依法行使立法和监督职能。政府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打造法治政府。司法机关要依法独立公正司法。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依法治市,加强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依法治市中的主体作用。要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依法治市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全市各行各业。 二要明确职责,健全制度。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治市工作领导体制和运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健全完善依法治市成员单位联席会议、重大问题请示汇报、信息反馈等制度;建立健全有效的考评奖惩机制,制定依法治市工作日常检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评方法,建立科学的考评标准,将依法治市工作同评选先进单位、文明单位、评优晋级结合起来,加大依法治理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检查考评中的比重,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得好的单位要予以奖励,对于那些工作马虎、不问实效的部门、行业,要追究责任。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保证工作的有效运转。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解决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采取措施帮助改善工作条件,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有利的环境。 三要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在推进依法治市的进程中,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就本地区本部门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分析情况,解决问题,探索依法治市的基本规律和有效途径。要善于发现和培养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带动和辐射作用。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抓决策的部署,更要抓好决策的贯彻落实,对所承担的各项依法治理工作任务逐一分解立项,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认真抓好督促检查,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同志们,依法治市是一项事关全局、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希望大家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恪尽职守,扎实工作,在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开创依法治市工作的新局面,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