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第7期
厦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通讯 第7期 (2004年5月13日) 目 录 ★蒋先立在厦门市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我市召开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 ★思明区开展宪法宣传月活动 ★翔安区举办“平安翔安”《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文艺演出 ★翔安区创新宣传方式 普及税法知识 创新形式,推动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市司法局副局长、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蒋先立在厦门市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4年4月28日) 同志们: 上个月,全国人大内司委“四五”普法决议贯彻实施情况调研组莅临我市调研时,充分肯定了我市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绩,对我市在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中创造的“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的做法,即把法制教育融于主课教育的新形式尤感兴趣,给予高度评价,希望厦门普法工作在全国树立榜样。今天,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在这里召开厦门市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会议,目的就是要总结交流经验,对我市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在全市中、小学校推广开展“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活动,不断创新学校法制教育形式,推动学校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刚才,杏林区曾营小学、湖里区禾山中学分别介绍了他们开展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的经验,并进行了课件展示,等一下市教育工委张副书记还将对如何深入开展学校普法工作进一步提出要求。下面,我就进一步推动我市学校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先讲四点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性。 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引导和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性工程。各级党委、政府一贯高度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从“一五”普法到现在的“四五”普法,都把青少年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特别是正在实施的“四五”普法规划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提出了更高、更明确的要求,除了仍然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开设法制教育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外,还提出青少年学生要在法律素质的养成上下功夫,青少年应当从小接受法制教育,培育法治意识,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掌握公民应当懂得的基本法律常识。学校是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因此,切实加强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对于全面完成“四五”普法规划,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四有”新人,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多年来,我市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密切配合,着力构筑以学校学生为主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程,初步形成了以主课堂为主,课外为辅,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法制教育体系,使我市学校法制教育走上了经常化、制度化的轨道。各级各类学校不断探索,积极创新,创造了许多富有成效的教育形式,如上好初中阶段的“法律常识课”,普遍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活动,组织开展各种主题队会、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演出、“法在我心中”演讲活动等生动活泼的第二课堂活动及法制夏令营、少年法庭、协助交警管理城市交通等丰富多彩的法制实践活动,特别是从“三五”普法后期开始,在进一步规范“学生带法回家”活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并尝试一种既不影响学校教学计划,又不增加在校学生学习负担,并且容易为学校领导、师生所接受的法制教育模式,即“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的形式,收到了预期的效果,在推广中取得了成功的经验。但是,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学校法制教育工作仍有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有些领导和学校负责人对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认识仍不够到位,缺乏对这一工作有效的领导、组织和规划;各学校间发展还很不平衡,教育的方式方法和手段内容的针对性还不强;“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等行之有效的形式还没有得到全面的推广等,都直接影响着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 今年是实施“四五”普法规划的第四年,是全面完成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已经明确对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提出了各种建议和要求,其中要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要坚持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民主法制教育做了具体的安排,我们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增强作好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求真务实,推动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向纵深发展,努力完成“四五”普法规划的各项任务,并建立起长效机制,常抓不懈,充分发挥法制教育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作用。 二、进一步明确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任务和要求 关于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任务和要求,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团中央早在2002年10月就联合召开了全国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了部署。2003年,依法治市办、市教育局、司法局、综治办、团市委等部门根据我市实际,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我市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在今天的会议上,我想和大家再一起学习这份文件,进一步明确任务和要求,以便更好地贯彻落实。 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教兴国、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坚持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坚持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坚持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相结合,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努力把青少年学生培养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目标是:完善在校学生知识结构,使法律知识成为各级各类学校的必修课内容,努力形成从小学到大学的渐进、科学、合理的法制教育体系;要确保青少年学生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完成基本法律知识的普及任务;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网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教育格局,切实维护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努力使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在工作理念上与时俱进,在工作方式手段上实现创新,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进展。主要内容是: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小学法制教育要对学生进行法律启蒙教育,运用生动、形象的教学方式,向学生普及有关法律的基本常识,培养他们的爱国意识、交通安全意识、环境保护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分辨是非的能力,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品德;中学法制教育要着重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教育,增强学生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守法用法意识,进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教育,使学生明辨是非,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中专、职校和技校要突出与所学专业知识相关和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教育。基本要求及主要的教育方式和途径是:一是充分发挥第一课堂教学主渠道的作用。主课堂是学校教育的主阵地。各级、各类学校要逐步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真正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要加强教研,不断提高法制课和法制教育专门课程的教学质量;中、小学要全面开展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活动,注重法制内容向其他学科教学过程的渗透,增强学习效果。二是积极组织开展生动活泼、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和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各部门、各学校要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开展有奖征文、模拟法庭、暑期法制夏令营等活动,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生动、直观、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三是深入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活动,构筑学校、家庭、社会互相联动的法制教育格局。要进一步规范全市“小学生带法回家”活动的组织开展,做到三个规范,1.带法本规范,即每个学生人手一本带法专用本,用于学生抄写带法内容,记载家长学法后的心得及签字和老师查阅后的评语;2.带法时间规范,即各小学,从开学的第二星期起到期末前,每周五下午布置学生带法回家向家长宣传,每周一把带法本交给班主任查阅讲评;3.带法内容规范,每学期开学初,由各区司法局、教育局推荐、提供。四是推进青少年学生网络文明行动。要结合“青少年安全放心网吧”创建活动的开展,依托学校电教室、校园网、市中学生网等网络阵地,广泛开展在校学生网络知识培训普及活动,利用网络开展法制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最大限度地消除网络不良内容对青少年学生的负面影响。 五是要充分发挥兼职综治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作用。六是要认真开展依法治校。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深入开展依法治校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法律素质,切实维护教师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管理,民主监督,把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保证师生有一个和谐、安全、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三、突出重点,创新形式,扎实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要突出教育重点内容,切实加强青少年学生宪法教育。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实现了宪法的又一次与时俱进,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帮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要以宪法修改为契机,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加强青少年学生宪法教育,使青少年学生系统了解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增强对社会主义事业的责任感、使命感;使他们从小能够有效形成现代法治社会最需要的公民意识、权利义务意识以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等基本法治观念,使宪法成为其内在的价值标准和行为准则。 要不断创新形式,在全市中、小学校推广“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的经验和做法。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只有不断改进方法,创新形式,才能加强针对性,增强实际效果。“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就是指在不改变学校教学计划或教学大纲的前提下,由各学科授课老师对所要授课的内容预先进行巧妙设计,在所要讲授的课程内容中努力寻找法律知识的切入点或渗透点,在向学生进行一般知识教育的同时,将法律知识自然融入各个学科教学过程的一种法制教育模式。这种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是我市在“四五”期间加强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一种新形式、新载体,它的优点在于:较好地解决了青少年主课与法制教育之间的矛盾,好的渗透教学更有助于丰富主课内容,拓展学生的知识面;解决了法制教材与大纲的矛盾,无需重新编印专门的法制教材,不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解决了因法律条文的枯燥无味而不利于调动青少年的学法积极性的矛盾,通过具体的课本内容来演绎法律条文,以案释法,使抽象的条文形象化、实用化,更容易被学生接受和理解,利于学以致用,调动学生的学法热情。这是我们开展学校法制教育工作中的一个亮点。事实证明,这也是对青少年开展法制教育一种行之有效的做法,禾山中学和曾营小学几年来进行了非常有益的尝试,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我们也曾经在这两所学校分别召开了现场会。刚才,我们看了两个学校的课件展示,有了比较感性直观的认识,在我们发给大家的资料汇编里,还选编了这两所学校的教案。同时,今天我们还确立了十个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的示范校。司法行政机关要与教育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各中小学校广泛推行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各学校要把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作为学校教学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正常的教研活动去推动、去发展,组织指导任课教师开展法制渗透教学教研活动,研究渗透教学规律,把握渗透教学的技巧方法,不断提高教师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扎实推动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深入开展。同时,希望各学校在实践中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进一步总结经验,摸索规律,探索出新的更好的做法和经验。 四、加强组织,密切配合,保证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推动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司法行政机关和教育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加强协调。依法治市(区)办、市(区)司法行政机关要把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纳入实施“四五”普法规划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法制课师资的培训等工作,加强协调、指导、检查和监督;市(区)教育局要采取切实措施,使各级各类学校法制教育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确保普及法律常识的任务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完成,切实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法制教育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落实各项计划、要求与任务。要建立监督制约和激励机制,增强学校、教师和学生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培育典型,分类指导,通过举办研讨会、经验交流会、教学成果评展等活动,推动学生法制教育深入开展。 我市召开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 为了总结、交流我市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验,进一步在全市中、小学校推广开展“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活动,不断创新学校法制教育形式,推动学校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4月28日,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市教育局联合召开了厦门市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各区司法局、教育局领导,市直属各校分管领导、教务主任和政教主任共百余人参加会议。 集美区曾营小学、湖里区禾山中学分别介绍了他们开展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的经验,并进行了课件展示。会上还确定了厦门市旅游职业中专学校等13所中学为我市开展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的示范校。市教育工委张亚梅副书记对如何深入开展学校普法工作进一步提出要求。市司法局副局长、依法治市办公室副主任蒋先立就进一步推动我市学校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强调了四点意见: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二要进一步明确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任务和要求;三要突出重点、创新形式,扎实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四要加强组织、密切配合,保证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本办 陈雅华) 思明区开展宪法宣传月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全民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保障宪法的贯彻实施。思明区在“宪法宣传月”活动中,围绕“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的主题开展系列宣传活动:1、把宪法修正案列入“四五”普法的重要内容。依法治区办发出《关于开展2004年宪法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对宪法宣传月的系列活动作出安排。2、购置学习宣传资料。订购“宪法修正案”相关法律知识读本26700册,分发到区机关全体干部和各街道的社区居委会,作为在全区干部群众中普及宪法知识的教材和今年公民普法登记台帐的学法内容。3、举办宪法专题讲座。邀请法学专家教授为区机关、街道干部培训授课,引导干部深刻理解这次修改宪法总的原则,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这次宪法修正案的精神实质,使全区干部牢固树立宪政意识和依法治国的思想,推进依法行政,促进依法治理。4、组织普法骨干培训。组织全区普法骨干参加全市普法骨干培训班学习,通过社区普法骨干的宣传发动带动社区居民学习贯彻宪法,将宪法的学习宣传工作推向深入。5、加强学校法制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青少年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在各中小学校中开展宪法专题教育,使广大青少年懂得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了解掌握国家的根本制度、公民的权利义务等宪法基本知识,培养爱国守法的良好品质。6、刊出100版宣传板报。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居委会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标语、墙报等阵地,出一期以宪法知识主要内容的宣传专刊;在交通醒目位置悬挂大型标语、红布条,在全区营造浓厚的宣传声势。7、组织社区法制文艺演出。在全区范围内举办了5场以《宪法》为主题的社区文艺宣传活动,活动地点分别安排在轮渡码头、鼓浪屿黄家渡码头、前埔南区、莲花五村龙盛里社区、鸿山公园门口。引导社区居民同心同德,万众一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思明区局 刘红) 翔安区举办“平安翔安”《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文艺演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之前,为认真宣传和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中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翔安区交警大队、团区委联合在舫山中学举办“平安翔安”《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文艺演出。演出集大型歌舞、男女声独唱、合唱、方言顺口溜等文艺宣传形式于一体,凸显了“遵守‘交规’,珍爱生命”的主题。此次演出,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教育推向高潮,有力促进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树立交通文明意识,确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为海湾型城市建设创造安全顺畅的交通环境。 (翔安区局 陈艺碧) 翔安区创新宣传方式普及税法知识 为改善税收社会环境,树立良好税务形象,4月28日,翔安区国税分局与团区委联合在新店中学广场举办“厦门市乡村青年文化工程启动仪式”暨“国税之声”大型文艺演出。以乡村青年文化工程启动为契机,把法制融入文艺演出内容之中。通过演唱、戏曲表演、舞蹈等文艺宣传方式,普及税收有关法律法规,扩大法制宣传面。通过这种易为纳税人接受的文艺宣传方式,使“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依法纳税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等观念深入人心,将进一步提高全民税法观念和自掌纳税意识,增强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促进我区依法治税工作。 (翔安区局 陈艺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