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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10期

厦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通讯

10期

2004年6月16日)

 

   

厦门市“宪法学习宣传月”活动综述

★湖里区做好《行政许可法》实施的准备工作

★翔安努力营造绿色家园

★湖里区普法网站开通

★翔安区加强国家安全教育

★翔安区举行《宪法修正案》知识大考

★海沧区开展“妇女法律维权行动”

★翔安区成立法律援助中心

★翔安中小学生学法、守法、普法,争当新区建设小主人

 

厦门市“宪法学习宣传月活动”综述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切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工作的意见》(闽司[2004]83号)文件精神和部署,依法治市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认真组织实施“宪法学习宣传月”活动,从4月到5月,将宪法的学习宣传一步步推向高潮。

一、领导重视,提早部署,前期工作充分到位

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后,3月16日,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厦大法学院联合举办了“厦门市法学界法律界学习宣传《宪法修正案》座谈会;3月17日,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即召集一府两院有关单位和部门的负责人和法律专家举行学习贯彻《宪法修正案》座谈会,畅谈修宪的目的、意义特点及心得体会,同时,各部门还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初步的学习贯彻意见。3月中旬,依法治市办公室和司法局着手编写《宪法修正案相关法律知识》一书,内容包括《宪法》和《宪法修正案》、第四次修宪的四大特点及八大要点、宪法与宪政小知识等,于3月下旬印制了3万册,分发到市直机关各部门和各区基层单位,为其提供内容丰富的学习资料。3月28日,厦门市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通知》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厦门市实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意见》,对全市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作出部署。厦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司法局及时提出方案,将《宪法修正案》列为今年普法的重要内容,并于3月31日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活动的通知》,对学习宣传宪法活动作了初步的安排。4月2日,市委书记郑立中主持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郑书记在会上发表长篇讲话对全市学习宣传宪法提出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明聪、汪兴裕分别作了《学习宣传宪法、贯彻实施宪法》和《关于人权入宪的意义》的专题发言。市委副书记于伟国、陈炳发,市委常委欧阳建、黄杰成、洪碧玲、邵华、黄笑影、丁国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洪永世等参加了会议。4月9日,依法治市办和司法局联合举办了一期《宪法修正案》全市普法宣传骨干培训班,各区和市直各部、委、办、局250余名普法骨干参加了培训。随后,各区和市直有关单位都举办了相应的培训班,为全市普及宣传《宪法修正案》培养了骨干队伍。 4月13日,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切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厦门市在市政府东楼6号会议室设立分会场,市政府副市长詹沧州在电视电话会议结束时发表重要讲话,对厦门市贯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工作提出了三点具体要求。4月15日,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即联合行文,下发“关于开展宪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对宪法宣传月活动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和具体的安排。过后,各区及市直机关各单位和部门,都根据会议要求对宪法宣传月活动提出了计划和安排。4月22日,依法治市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举办了全市领导干部学习宪法专题讲座,聘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央修改宪法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杨景宇同志授课。市委中心组、全市副局以上领导干部和省市人大代表参加了讲座。全市领导干部学习宪法讲座拉开了“宪法宣传月”活动的序幕。

二、精心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效果显著

(一)营造学习宪法的社会氛围。在宪法学习宣传月活动期间,全市在主要办公区、城区、农村各主要街道、车站码头等重要的繁华地段都悬挂、张贴宪法宣传标语共6050幅;编出法制宣传栏150版。

(二)发挥广播电视媒介主导作用。市、区有线电视台在晚间节目的黄金时段,采用滚动播出形式,市、区有关领导在电视上发表了学习宣传宪法讲话,号召全体市民认真学习宪法。厦门市新闻媒体对全市学习宪法活动均及时作了宣传报道,并都在黄金时段或显要位置开辟学习宪法专栏刊登学习宪法文章,进一步浓厚了“宪法宣传月”活动的氛围。

(三)开展大型现场宣传咨询活动。5月23日,市、区两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门、宣传部门和司法局联合举行大规模的宪法宣传日活动。

海沧区依法治区办、区委宣传部联合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工商、税务、民政、卫生、计生、妇联、执法局等十七个执法单位,在区中心的农贸市场广场,举办了一场大型的“送法下乡”及群众性广场文艺演出活动。为群众的咨询作现场解答,接受咨询320余人次,解答疑难问题54条;展出法制宣传图板30余幅,分发《宪法修正案》等各类法律宣传小册子3000余份;现场还开展有奖竞答活动,悬挂题条150条,发放奖品近200份,通过竞答,提高了群众学法的积极性,加深了对法律知识的印象。

湖里区依法治区办、区委宣传部联合检察、法院、司法、综治、城建、卫生、计生、文化、科技等九个单位上街在SM商城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向过往行人发放30000份法律资料、解答法律询问100余人次。

同安区在全区各主要交通路口悬挂标语100多幅、散发法律宣传资料10000多册,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农村12余次。

翔安区录制《宪法修正案讲解》磁带并出动法制宣传车在城乡巡回宣传;组织法律工作者在新区繁华地带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为村民和行人解答法律询问。

集美区从5月17日至23日开展宪法重点宣传周,在各街(镇)开展大型的、形式多样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律宣传活动,现场解答法律询问、提供法律援助等,有奖法律问答吸引了众多群众参加,效果最为显著。

思明区在“宪法宣传月” 活动中围绕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的主题开展系列宣传活动:1、把宪法修正案列入“四五”普法的重要内容。2、免费发放学习宣传资料。26700册宪法修正案相关法律知识读本,分发到机关干部和各街道的社区居委会,作为在全区干部群众中普及宪法知识的教材和今年公民普法登记台帐的学法内容。3、举办一场宪法专题讲座。4、组织一次普法骨干培训。5、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在各中小学校中开展宪法专题教育,使广大青少年懂得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了解掌握国家的根本制度、公民的权利义务等宪法基本知识,培养爱国守法的良好品质。6、刊出100版宣传板报。12个街道办事处、97个社区居委会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标语、墙报,出一期以宪法知识宣传专刊;在交通醒目位置悬挂大型标语、红布条,营造浓厚宣传声势。7、组织5场社区法制文艺巡回演出。在市区繁华地带举办了五场以《宪法》为题材的文艺宣传活动,文艺演出形式多样,你说我唱学宪法,其中还穿插进行宪法知识有奖问答,受到了市区群众的热烈欢迎。

全市 5月23日大规模的宣传日活动将“宪法宣传月”活动推向了高潮。                         

三、“宪法宣传月”活动的影响

厦门市的“宪法宣传月”活动不仅由于前期准备工作扎实充分,宣传月系列活动有声有色,高潮迭起,而且余波未平,以“宪法宣传月”为契机带动了法制宣传工作的广泛深入开展。首先是湖里区创办了普法网,网站设有工作指导、宣传资料、经验交流、工作图片、法律数据库等栏目。利用网络开展法制教育和法律服务,宣传法治理念,引导人们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提高了法制宣传的时效性,拓展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扩大了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再是集美区将宣传月活动延长到6月,还把其他基本法律结合起来宣传普及。三是海沧和翔安区依法治区办公室都组织了全区机关干部的宪法知识测试和考试,620人参加,合格率100%,良好率75%,以此巩固了宣传效果。思明区通过总结法制文艺巡回演出深受欢迎的经验,与该区“阳光爱乐社”确立了“共建”联系,除了将这次演出的节目进行修订整理成册,作为保留节目外,还要继续编写新节目(把人们身边发生的事情编成法制文艺节目),经常性地开展巡回演出活动。

                                      (千树)

 

湖里区做好《行政许可法》实施的准备工作
6月8日上午,以省监察厅曾元益副厅长为组长的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准备工作专项检查组一行10人,在市政府秘书长蔡寿国、市法制局副局长黄杰等领导的陪同下,莅临湖里区进行检查,听取陈国荣副区长就湖里区在宣传、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和行政许可清理工作等方面所做的工作报告,并对湖里区行政执法窗口单位的执法人员进行行政许可法知识的考核。检查组对湖里区认真扎实地做好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准备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湖里区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
2003年8月27日《行政许可法》颁布以来,湖里区政府领导对贯彻实施这部法律十分重视,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各项实施准备工作。成立了以陈国荣副区长为组长,由区府办、司法局(法制办)、发展改革局等部门组成的清理工作小组,落实清理工作方案,对湖里区历年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各部门、镇、街实施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工作小组分别对23个部门共136项行政许可事项和历年来制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按时向市法制局上报清理工作情况,准备在上位法清理结果公布之后,在6月30日前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等方式公布湖里区的清理结果。与此同时,区政府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准备工作方面还做了大量的配套制度建设工作。一是建立和完善湖里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制定《湖里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和《湖里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二是推行电子政务,建立了信息公开制度,网上接受行政许可申请。三是开展执法大检查,2004年2月,由区人大、政府、政协、政法委领导带队,分三组对湖里区各个行政执法单位进行了行政执法检查和指导,为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做好充分准备工作。还下发了《关于开展〈行政许可法〉的宣传、学习和培训工作计划》,要求区直机关各部门及街(镇)认真做好行政许可法宣传、学习和培训工作。由司法局(法制办)牵头,各部门积极配合的方式,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行政许可法》,使广大干部群众熟悉《行政许可法》。购置充足的学习资料,编印有关行政许可法知识的法制宣传专刊,组织有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和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行政许可法》。自《行政许可法》颁布以来,共开展行政许可法宣传活动四场,发送行政许可法宣传资料6500册;开展行政许可法宣传栏板进社区巡回展四场,观看群众达4000余人次。
曾副厅长听取汇报后,认为湖里区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准备工作抓得紧,领导非常重视,形成强有力的工作班子,特别是在公务员的培训和宣传方面,工作扎实,深入基层,覆盖面广,取得了明显成效,要求7月1日前,再掀起一个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的高潮。陈副区长当场表示,下一步工作将加快步伐,继续积极开展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在7月1日行政许可法实施以前,全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要通过行政许可法的统一考试。加强行政许可配套制度建设。努力推进实施行政许可的制度、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推进责任政府建设,切实提高政府管理水平,为湖里区各项事业的快速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湖里区司法局)

 

翔安努力营造绿色家园

为保护翔安生态环境及海域环境,营造翔安绿色家园,在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翔安区通过出刊宣传栏、黑板报、悬挂跨街横幅标语、出动宣传车宣传、邀请专家为中小学校师生授课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音污染防治法》、《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及与农村生态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凸显“海洋存亡,匹夫有责”主题。通过加强对干部群众及青少年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动员全区力量全面开展保护生态环境的行动,努力把翔安建设成为生态型滨海城市,开创绿色翔安新局面。           

(陈艺碧  王建坡)

 

湖里区普法网站建立

近日,湖里区创办了湖里区普法网,网站设有工作指导、宣传资料、经验交流、工作图片、法律数据库等栏目,利用网络开展法制教育和法律服务,宣传法治的理念,引导人们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提高了法制宣传的时效性,拓展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扩大了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纪青华)                   

                           

翔安区加强国家安全教育

5月21日至30日,翔安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区开展了以宣传《国家安全法》和隐蔽斗争形势教育主要内容的“国家安全教育周”系列宣传活动。一是区五套班子领导,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领导小组成员、各国安全小组、联系单位参观了“国家安全教育展览馆”和“密级馆”。二是各镇、各中小学、部队、沿海重点村、军事周边村和重点涉外企业悬挂宣传横幅、出版宣传专栏和张贴宣传标语,组织观看反映隐蔽斗争案例《警钟长鸣》教育VCD片。三发出1200多份试题,组织区五套班子领导、人民防线领导小组成员、各国家安全小组、国家安全联系单位、各中小学、部队、沿海重点村、军事周边村和重点涉外企业职工参加国家安全知识测试。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全区干部群众接受一场实实在在国家安全教育,切实增强敌情观念,提高反渗透和策反能力。       

(陈艺碧  许庆军)  

 

翔安区举行《宪法修正案》法律知识大考

为检阅我区干部一段时间以来,对《宪法修正案》的学习掌握情况,在邀请厦大法学院讲师进行授课辅导后,区委宣传部、依法治市办、区司法局于5月28日联合组织对全区各单位、各部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对象以开卷形式进行《宪法修正案》法律知识考试。全区大部分单位和部门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有力,全区的行政干部参考率达到了99.3%,及格率100%,良好率80%。区五套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参加了考试,起到了表率作用。通过考试,进一步巩固了全区行政干部对《宪法修正案》知识的掌握,提高了全区干部学法的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依宪治区工作的进程。                                

                                  (梁奖水)

 

海沧区开展“妇女法律维权行动”

海沧区妇女法律援助中心于5月下旬组织了“妇女法律维权行动”活动,特邀法援律师到海沧镇后井村为60多名基层农村妇干、妇女代表进行专题法律知识授课。针对农村妇女实际,以案施教、以事明理,为现场学员由浅入深地讲解了《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定等条款,并对目前社会普遍存在的家庭暴力、离婚中的财产分割以及妇女在婚姻生活中享有的权利等做了重点阐述。通过辅导,提高了基层广大农村妇女的法律意识,又懂得了依法维权的重要性,深受基层广大农村妇女的欢迎。

(海沧区依法治区办)

 

翔安区成立法律援助中心

5月27日,经翔安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了厦门市翔安区法律援助中心。新成立的法律援助中心为全民事业单位,隶属区司法局管理。核定人员编制2名,人员经费由区财政核拨。翔安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成立,将为该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帮助,为弱者撑起一片天。   

(陈艺碧)

 

翔安中小学生学法、守法、普法,争当新区建设小主人

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及中国少年先锋队厦门市翔安区第一次代表大会隆重召开之际,翔安区司法局与团区委联合发出了翔安红领巾六一倡议书——学法、守法、普法,争当新区建设的小主人倡议书,开展带法回家,服务新区建设活动。倡议新区的小主人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学法、守法、普法,做懂法的小公民、用法的小模范、宣法的小天使,为新区的开发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真正成为新区发展的小建设者、小主人。同时,将征地、拆迁、建筑、房屋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印制成小卡片3000份,发放给全区的青少年,让他们带法回家。通过一人带法、全家学法,构建起稠密的普法网,增强公民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全面了解,充分认识到在新区建设过程中对依法征地拆迁,加快城市化发展的意义,用发展的眼光处理家乡建设中个人利益和整体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对政府的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自觉成为推进新区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

    (陈艺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