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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14期

厦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通讯

14期

2004年8月27日)

 

   

★我市就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我市出台《城市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意见》

★市农业局认真做好《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工作

★我市开展侨法宣传活动效果明显

★翔安区以村干培训推进依法治村工作

★湖里区实施征地拆迁“阳关工程”

★海沧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显现五大特色

★湖里区以专项整治促进安全生产

★集美区开展消防知识讲座

★海沧区司法局聘请效能监督员

 

我市进行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再动员再部署

    为进一步贯彻全省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和市委九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8月20日,我市召开全市依法治市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会议由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邵华主持,市领导陈炳发、詹沧洲出席会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领导共100多人参加会议。

    会上,湖里区委副书记、区政法委书记陈佳鹏作了“推进依法治区进程,为建设厦门新的中心城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的经验介绍。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副组长、副市长詹沧洲代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作“继续深入推进依法治市,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建设”的报告,着重就我市六年来开展新一轮依法治市工作情况做了简要回顾和分析,并根据省、市会议精神,对下一步继续深入推进全市依法治市工作扎实开展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全文另发)。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陈炳发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要发挥优势,齐抓共管,继续抓好依法治市各项工作的落实。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重抓好三个环节:一要认真落实“四五”普法规划;二要不断强化依法治理;三要着力提高执法队伍素质。

                               (依法治市办  陈雅华)

 

我市出台《城市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近日,厦门市司法局与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厦门市城市社区依法普法治理工作指导意见》。

《意见》强调,要针对社区居民的特点,扎实开展社区法制宣传教育,为社区民主法制建设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通过设置法制宣传栏、建立社区法制学校或开展社区法制课堂、配置社区法律图书阅览场所、建立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强化社区居民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意见》规定,要加强社区依法治理,促进社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健全居民自治组织;要完善居民选举程序,进一步健全居委会民主选举制度;完善民主议事程序,进一步健全社区民主决策制度,完善居民自治章程,进一步健全社区民主管理制度;完善民主监督程序,切实健全民主监督制度;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维护社区稳定。

《意见》要求,城市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做好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将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依法治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要积极指导街道办事处和镇政府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实行政务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普及法律知识,支持和保障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帮助社区居民自治组织解决在民主法制建设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不断提高广大居民和基层干部的民主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城市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深入健康地发展。

                 (厦门市民政局 吴恒一)

 

市农业局认真做好《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工作

一是抓好《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从3月起分别组织全局干部和领导干部参加《行政许可法》的专题学习培训和考试。通过学习培训,提高全体干部对实施这部法律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自觉性。二是抓好有关行政许可规定和实施机关的清理工作。经清理,正在实施的8项行政许可均有法律依据。凡与行政许可法不一致的,自《行政许可法》施行之日起停止执行。按照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该局提请市政府废止了《厦门市蔬菜基地保护管理办法》、《厦门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暂行办法》、《厦门市耕地保护管理办法》等三部规章;修改《厦门市农业环境保护办法》、《厦门市限制养犬管理办法》等两部规章。三是以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企业登记部分前置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度的暂行规定》;建立健全有关行政许可的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许可决定的备案制度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许可决定的申诉、检举制度等,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清理收费项目,除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外,行政许可一律不收费。    

       (市农业局 徐孝飞)

我市开展侨法宣传活动效果明显

为宣传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 8月13日上午,厦门市侨办、市人大侨委、市政协台港澳侨委、市侨联、致公党市委会,会同市信访局、市法制局、市国土房产局、市教育局等部门在厦门华侨大厦联合开展侨法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受理信访案件、解答有关归侨、侨眷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咨询,到场的归侨侨眷有近200人。市人大副主任、侨联主席陈联合及市五侨领导陈慧瑛、黄美缘、胡家榕、林宗熙、林伟民等到现场指导并亲自接待归侨侨眷的咨询。叶重耕副市长在咨询活动前发表重要讲话,并现场解答归侨侨眷提出的问题。叶副市长高度赞扬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发挥自身的独特优势,为推进我国现代化建设、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的贡献。叶副市长强调,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是党和政府一贯政策。厦门是重点侨乡,市政府历来十分重视侨务工作。多年来,我市利用享有立法权的优势,在侨务法制建设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就,先后出台了《厦门市归侨侨眷权益保障条例》等多部涉侨法规,对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凝聚侨心,调动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参与我市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为推动侨务法制建设,为厦门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发挥了重要作用。叶副市长指出,《实施办法》的修订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法治的观念,贯彻了新宪法修正案的精神,为我们更好地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提供更完善、更成熟的法律保障,同时,对各级侨务工作机构贯彻实施《保护法》和《实施办法》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是各级侨务工作机构责无旁贷的职责,任重而道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大贯彻实施《保护法》和《实施办法》的力度;各涉侨部门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依法护侨的水平;要加强侨法宣传,提高全社会对侨法的认知度,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依法护侨的力度。叶副市长要求,我市各涉侨部门要以侨法宣传月为契机,集中力量妥善处理一批涉侨侵权案件,解决一些归侨侨眷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有关部门今后还要针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侨情的新变化,充分利用厦门市享有立法权的优势,制定、修改与《实施办法》相配套的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促进侨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推进我市民主法制建设。

  (厦门市侨办 林华安)

 

翔安区以村干培训推进依法治村工作

为深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热土、人才、创业”这一主题,深入学习理解《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村两委干部的依法管理村务能力,翔安区采取由领导、专家和先进典型组成的师资队伍讲课,辅之以参观、交流和研讨的形式,于6月18日至27日,组织对2003年通过选举产生的新一届村(居)两委干部进行培训。培训共分5班,606名村(居)两委干部参加了培训。市委党校教授、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局、市民政局、区经发局、区家林水利局、区司法局、新店镇霞浯村的领导应邀进行授课。此次培训内容涉及政治理论、农村财务管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调处、农村民主法制建设以及农村的热点、难点问题,内容丰富、针对性强。课后,组织村(居)两委干部就“如何加强学习、改进方法,当一名称职的村干部”,“如何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如何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如何进一步提高我区村民自治水平”,“如何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维护我区农村社会稳定局面”,“如何完善农村工作制度,加快农村民主政治建设进程”等十一个专题进行讨论。

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村(居)两委干部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化解矛盾的能力、组织协调的能力和自我约束的能力。            

(翔安区依法治区办陈艺碧)

 

湖里区实施征地拆迁“阳光工程”

一是落实阳光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市政府文件精神以及区里制定的相关规范,把政策交给群众,征地拆迁的时间、要求、范围、数量、补偿标准、额度等按规定程序与征拆户见面;二是实施阳光支付。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农民三者之间的关系,落实相关单位责任,加强对丈量、补偿的审核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监管机制和补偿支付档案资料;三是当好阳光业主。规范执行征地拆迁总包干协议,及时调拨资金,准确支付,确保专款专用。妥善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切实维护好物权人合法权益,促进征地拆迁工作的规范运作和快速推进;四是强化阳光监督。纪检监察、检察、公安等执纪执法机关密切配合,对征地拆迁的每个环节实施全程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全力保驾护航,为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创造安定、宽松的环境;五是完善阳光机制。对征地拆迁招投标、资金控制、工程量变更、质量保证、廉政建设的每个环节,都严格管理。进一步创新征地拆迁补偿费支付制度和以质量、安全为核心的激励制度,努力形成一套科学严密的管理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

(湖里区依法治区办  纪青华)

 

海沧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显现五大特色

    今年以来,海沧区委、区政府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上显现五大特色。一是针对重大工程专项预防发出书面预防对策意见,取得事先预防的好效果;二是应邀为预防单位宣讲预防课,特别针对行业特征提出预防对策,不仅在课堂上讲,同时制作成专刊分发给相关的预防单位,力争源头防腐;三是绐终树立惩防并举的思想,预防人员及时介入办案,积极开展个案预防,探寻犯罪根源,指出存在漏洞,与办案人员共同研究,制作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在辖区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四是将高检关于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案件专项活动的宣传发动与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工作相结合,通过预防宣传促进专项活动的宣传,同时与区有线电视实现媒体信息互动;五是将2003年以来预防信息汇编、分类,以总结经验,寻找差距,推动更多的预防单

位自主预防,营造预防工作氛围,自觉接受区人大、政协监督以

及预防单位监督。                 

(海沧区依法治区办公室)

 

湖里区以专项整治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在“9·8”、国庆前开展安全大检查,加强事故隐患的排查、监控与整改;二是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突出对通用厂房、劳动密集型企业、私房出租屋、民办学校、娱乐场所的消防整治;三是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逐个数挨个查,严格执行“五整顿两关闭”;四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采取有效措施,清理摩托车载客市场;完善城乡结合部的公交线路和增加公交班次,改善公共交通环境;五是开展违法建设整治。加强巡查,坚决制止违法建设;六是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整治。配合市技术监督部门做好对“锅、容、管、特”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七是开展校园安全整治,规范社会力量办学。要求学校建立安全工作规章制度,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八是加强私房出租管理。实行警务区民警消防安全负责制。在落实治安安全的同时落实消防安全;九是加大“黑气”销售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设立举报奖励制度,保障居民的生命安全不受侵犯;同时,加强“黑气”危害性的宣传,教育人们使用合法燃气。

(湖里区依法治区办  纪青华)

 

集美区开展消防知识讲座

为了维护消防安全、预防火灾,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确保“9.8”全国贸易洽谈会的顺利召开和人民群众的用火安全,集美区直机关工会于2004年8月24日下午举办消防安全及居家防火知识讲座。区直机关工会会员听取了市防火中心人员,关于火灾种类及形成原因、三分钟自救与正确逃生法、如何预防火灾、火灾时应变措施、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用电安全知识等涉及日常居家生活防火常识。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集美区依法治区办 喻海洪)
 

海沧区司法局聘请效能监督员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勤政、廉政建设,日前,海沧区司法局聘请杨俊阁等四位来自各社会团体的同志为效能(廉政)监督员。他们将从四个方面监督司法局机关及下属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所等部门的工作: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廉政勤政工作;三是及时反馈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四是根据勤政、廉政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海沧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