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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15期

 15期

2004年9月16日)

  

★ 市司法局组织赴杭、涌、宁等地考察依法治市工作

★ 我市开展形式多样的测绘法宣传活动

★ 我市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

★ 翔安区加大计生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力度

★ 厦门市侨联正式成立法律顾问委员会
★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狠抓队伍建设,促进司法公正

★ 厦门海事法院注重司法统计分析,促进审判质量

★ 同安区东山村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市司法行政系统广泛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

 

 市司法局赴杭、涌、宁等地考察依法治市工作

    9月5日至13日,市司法局组织市区两级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人员一行13人赴杭州、宁波、南京、上海等地学习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是:依法治市的主要经验和做法;依法治市的工作定位、工作机制以及评估体系;“四五”普法总结检查的谋划安排等。通过学习考察,同志们进一步拓宽了思路,增长了知识。兄弟城市依法治市各具特色。如杭州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在工作定位上,变“独唱”为“合唱”,变“主演”为“导演”;宁波市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在全国树立了榜样;南京市依法治市工作善于“借势、借脑、借力”,创新普法宣传载体,大造声势,取得较好的成效。同时,学习考察人员相互之间也加深了理解,增强了团结,学习考察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依法治市办 林美福)

  我市开展形式多样的测绘法宣传活动

    测绘事业是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事业,在维护国家安全与主权、推动国民经济与社会信息化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等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普及测绘法律知识,提高全社会的测绘法律意识,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贯彻实施。从8 月初开始,依法治市办和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围绕“加强统一监管,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测绘服务与保障能力”的主题,联合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测绘法宣传活动:一是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宣传,列入“四五”普法的内容。依法治市办发出《关于开展2004年“8.29”测绘法宣传活动的通知》,对测绘法的系列宣传活动做出具体的安排;二是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编辑印制二幅新区划图20000份。二幅新区划图分别为《厦门市地图》和《厦门市区地图》,背面分别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等有关知识问答,作为普法教材下发基层。实用、易懂,便于学习;三是利用报纸和网站等新闻媒体宣传测绘法。依法治市办利用普法网宣传测绘法;同安区依法治区办在区广播电视上开设专栏。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林长树局长、游有雄副局长分别在《厦门日报》、《厦门晚报》发表署名文章,回顾3 年来测绘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保障海湾型城市建设所取得的显著成绩,全面贯彻行政许可法、测绘行政与保障的改革创新和主要任务。两报还刊发了两个专版,介绍测绘业务知识等系列文章。四是开展“8·29”宣传咨询活动。各区依法治区办利用法制宣传阵地,印制了27块宣传栏,在交通醒目位置悬挂大型横幅标语47条。思明区依法治区办制作了3 个专栏,15条标语,湖里区、集美区依法治区办印制宣传材料下发镇街、社区,翔安区开展宣传咨询和送法下乡活动;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有关处室和测量队在市工人文化宫等设立6个咨询服务点,向市民宣传测绘法律法规、咨询房地产测绘,发放测绘法律宣传材料33000多份,在全市营造浓厚的宣传声势,强化了全社会的测绘法律意识。              

(依法治市办   吴跃建)

     

      我市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是“四五”普法规划的重点对象,同时,由于企业的特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也成为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薄弱环节。针对这个难点,着眼于落实依法治市的有关决定、决议,全面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日前,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经济发展局、市贸易发展局、市外商投资局和市工商联(总商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规范运作。

    在此基础上,市依法治市办加强调研,针对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对法制的需求,举办了2004年厦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顾问)系列法制讲座,分别于8月19日、25日和31日,邀请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孟林明教授、厦门市企业法律工作协会会长、市

法学会副会长廖延豹和厦门市法制局法规处调研员丁贤志主讲“管理学”、“现代企业的法制管理”和“解析仲裁的自主性原则”等三个课程。来自我市部分国有、民营等企业的经理、经营管理人员和法律顾问参加了讲座。      

(依法治市办  陈雅华)

 

翔安区加大计生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力度  

    为帮助农村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和掌握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等相关的计生法律法规知识,促进育龄人群新型婚育观念的形成,推动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翔安区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实施两周年为契机,下大力气抓好计生法律法规有关知识的宣传工作:一是由计生局统一制作8个精美的计生宣传图窗摆放在各镇(场)计生服务窗口,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法》、《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计生法律法规及人口计生基础知识科普材料,供来往育龄群众免费索取与观阅。二是依法治区办将1600本《平安厦门计生法律法规知识问答读本》发放至各中心户长、村民小组及企业单位,由各级计生部门利用计生例会时间,组织村两委干部、计生协会小组长等人员学习。三是充分发挥两委干部、中心户长、计生协会会员的作用,向广大育龄群众发放7.5万份《福建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宣传卡片,扩大了宣传面。

(翔安区治区办、计生局)

 

厦门市侨联成立法律顾问委员会

    厦门市侨联为了更好地履行 “代表归侨、侨眷利益,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保护法》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保护法实施办法》的力度,于8月28日在第十三届五次全委会上正式成立“厦门市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

(市侨联 马小平)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狠抓队伍建设,促进司法公正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了确保司法公正,把队伍建设提到重要议事日程。近日,院党组召开专门会议,听取政工、纪检和机关党委关于队伍情况的汇报,进行专题分析。党组书记、院长朱珍钮在会上提出队伍建设“四加强”和“六落实”工作要求。

    “四加强”的内容是:1、加强干警政治思想觉悟的教育,提高干警敬业爱岗、讲求奉献、忠于职守的自觉性;2、加强党建工作,发挥党组、机关党委职责和党支部、党员作用,增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干部队伍的管理、监督力度,增强干警廉洁自律的自觉性;4、加强队伍先进典型的树立,发挥典型作用,弘扬典型精神,形成团结、和谐、向上的法院团队精神。

    “六落实”的事项是:1、落实“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的案件查处工作;2、拓宽监督渠道,开通网上举报,收集社会反映;3、构筑廉政防线,开展述廉、评廉、用廉、考廉工作;4、抓好法院文化建设,落实法院文化建设的各项内容;5、抓好第四季度“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的落实;6、建立完善法官绩效考评制度,建立法官绩效档案,加快法院后备人才培养,建立人才库。

(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彭华)

 

厦门海事法院注重司法统计分析,提高审判质量

    厦门海事法院通过司法统计分析,认真探索审判业务的特点和规律,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今年上半年,他们主要从三个方面促进审判质量的提高。一是抓宣传促案源。通过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海事审判职能作用及近年审判业绩,使人们进一步了解海事审判,不断拓展案源。如福州法庭与福建渔港监督局共同制作了海事法院受案范围、起诉须知、便民服务卡、安全生产须知等各类宣传材料,共计一万五千份。同时法庭还积极主动地联系苔录镇党委、政府、渔监等部门,开展了以“关爱生命、关注安全”为主题的渔业法律、安全现场咨询活动。二是拓宽送达渠道。通过电子邮件送达材料,及时审结了一起涉外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代位求偿纠纷案件。从上半年审理的大量无单放货纠纷来看,约有半数以上的案件通过此种方式解决了困扰已久的送达问题,并且对纠纷的解决也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三是审判监督工作步入正轨。围绕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维护司法公正的目标,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采取包括案件听审听议、改判定和发回重审案件的评查、发送《征求意见函》等一系列措施,切实履行好审判监督职能。四是在提高案件服判率上下功夫。通过召开了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座谈会,组织全体审判人员对去年度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进行分析研究,找出不足,总结经验。

                               (厦门海事法院研究室)

 

同安区东山村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最近,司法部、民政部作出关于命名表彰“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决定(司发通[2004]111号),全国有299个村获得这一殊荣,厦门市同安区大同街道东山村名列其中。

    党的十六大以来,各地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在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在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这些受命名表彰的示范村的共同特点是:村级组织健全,村党组织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法制教育深入开展,村民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四民主、两公开”落实,村民自治得到保障;依法建章立制,村务管理规范有序;矛盾纠纷调处及时,村民和睦社会稳定;小康建设成效显著,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司法部、民政部希望受命名表彰的示范村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在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中,作出新贡献,创出新佳绩。

(林美福)

 

市司法行政系统广泛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

    为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促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在深入学习任长霞同志先进事迹的活动中,市司法行政系统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和身边的先进典型,广泛开展学先创优活动。一是组织学习先进事迹。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通过组织参加先进事迹报告会、党委中心组学习、党课、读报、收听收看电视、录相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学习任长霞、郑忠华、曹发贵的先进事迹;二是组织学习先进事迹演讲比赛。为了确保演讲活动的开展,市司法局成立由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孙英民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从8 月中旬开始,我市各司法行政机关自下而上广泛开展学习任长霞同志先进事迹演讲比赛活动。在参加政法系统组织的“学习任长霞英雄事迹,树立政法队伍形象”的演讲比赛中,市司法局选送的由周军同志演讲的《用生命点燃失足者的希望》、胡雨阳同志演讲的《魂牵法律援助,情系弱势群体》获三等奖,林琼同志演讲的《“铁拐”司法助理员——郑力登》获优秀奖;三是结合工作,学习宣传身边的先进典型。市法律援助中心、劳教所调研员蔡玉灿、海沧区司法助理员郑力登,是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和司法行政工作者在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通过学习宣传身边的先进典型,在全系统内掀起立足岗位作奉献,学先进、赶先进、人人争当先进的热潮,不断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为创建“平安厦门”做贡献。                    

(市司法局政治部 张国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