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法制宣传板报评比
12月17日至12月21日,厦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07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板报评比,这项活动是今年“12.4”法律宣传系列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 为开展好此次板报评比活动,市依法治市办专门下发了通知,明确了板报设置的要求,细化了板报评比的标准,对活动作了具体部署。同时,为了更好地体现公平、提高积极性,此次评选放弃了过去全市六个区集中评比的方式,而是将六个区分为岛内、岛外两个组分别评比。思明、湖里两区各推荐5块板报参评,海沧、集美、同安、翔安四区各推荐3块参评。 经过认真评比,最终两个组别分别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思明区文灶社区、翔安区马巷镇选送的两处板报获得一等奖。获奖板报都达到了较高水平,位置醒目、档次较高、版面生动活泼、内容丰富、紧贴“12.4”主题,取得了比较好的宣传效果。 通过此次评比,全市各区互相评比,互相学习,交流了法制宣传工作经验,对于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大力推动基层普法阵地建设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市依法治市办 王毅双) 附:获奖板报名单 一等奖(2名):思明区文灶社区、翔安区马巷镇 二等奖(4名):思明区嘉莲街道、思明区莲花五村社区、 海沧区新阳街道、集美区后溪镇后安村 三等奖(6名):思明区开元司法所、思明区坑内社区、 湖里区金山社区、集美区后溪镇西溪村、 同安区大同街道东山村、海沧区海沧街道鳌冠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