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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厦门普法网的运用谈对网络媒体开展法制宣传的几点思考

厦门市依法治市办 吴跃建  陈雅华

    “需要认同律”,是法制宣传的一个基本规律。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已广泛地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影响改变着人们的思维方式、生活习惯以及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和沟通。这就要求我们的法制宣传工作的形式,要紧跟时代步伐、紧贴群众需要,因势利导,以变制变。充分运用网络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是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方法,落实“四五”普法规划的需要;是适应信息时代发展,提高法制宣传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需要。网络普法一出现,就不断显现其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强大生命力。但是,作为一种普法载体,网络普法毕竟是一种新的尝试,在实践中也对我们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如:普法网站的建设与管理,如何最大程度地发挥普法网站的社会功效,网络普法作为一种新的普法方式如何更好地与传统的普法方式互补结合,网络管理人才的培养等等。本文拟结合“厦门普法网”的工作实践,对充分运用网络媒体,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效果谈几点看法。
    一、“厦门普法网”网络设置及运行情况
    “厦门普法网”(http://www.xmpf.gov.cn),是厦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厦门市司法局共同创办的全面反映厦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网络。于2003年9月开通,2004年又再次针对运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改版完善。
    目前,“厦门普法网”设置了8大版块:一是工作指导。主要是各级领导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讲话、精神;二是法规数据库。链接了一个法律法规数据库程序,可以简便检索相关法律法规,其中的“最新法规”栏目则及时传递立法动态,公布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三是普法中心。包括普法信息、普法专题、普法园地、普法经验等四个小版块(其中,“普法信息”反映全市普法工作的信息、动态;“普法专题”主要登载有关普法内容的讲座、提纲;“普法园地”登载学法心得、普法分析等,“普法经验”介绍全市普法工作的典型经验);四是依法治理。包括依法治市工作动态、依法治区、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依法治理等四个小版块(其中,“依法治区”按照厦门市6个行政区划设置,各区依法治区办分别制作网页与主页链接,主要反映该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行业依法治理”反映全市立法、行政、司法及法律监督工作动态和典型经验;“基层依法治理”反映社区、农村、学校、企业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和典型经验);五是法治论坛。反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调研文章、工作讨论;六是资料中心。是国家、福建省及厦门市从“一五”普法到“四五”普法的文件、资料汇总;七是法治图片。反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图片报道;八是视频点播。加载了一些知名的法学专家开设的法制讲座。除此之外,首页还设置了《厦门依法治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信息》、大事记、组织机构和公告栏等栏目。
    基于网络信息传递快捷、信息含量大等特点,“厦门普法网”开通以来,成为我市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又一个新阵地,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尤其是2004年“12·4”期间,我们利用“厦门普法网”举办了全市的法律知识有奖竞赛;2005年5月,厦门市湖里区普法网举办了中小学生法制动漫创作大赛,吸引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青少年的踊跃参与,充分体现了普法网站与其受众的互动性,提高了普法网的点击率。
    二、网络普法的定位
    普法网站的社会公益性,决定了其与一般盈利性网站的本质区别。普法网站的建设,首先应该摒弃片面追求页面美观而实际内容空洞的噱头,应实实在在地与各地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践结合起来,与传统的普法方式有效地结合起来,形成良性互动,更好地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因此,我们把网络普法的定位在满足以下三方面的需求:
    一是服务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心。网络具有快捷、便利、开放、生动等特点,这就要求普法网站要立足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线,围绕“四五”普法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城市法治建设进程开展宣传,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不断提高网络普法的社会功效。如,近年来,我们结合中心工作,利用普法网对全社会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信访条例》和厦门海湾型城市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受到广大“网民”的厚爱和欢迎,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服务于各类普法对象学法用法的需求。这就要求普法网站要针对各类受众的特点及其在学法用法过程中的各种需求来设置栏目、选定内容和开展活动,使他们能方便快捷地得到各种服务。我们的普法网,已经逐步成为各级领导机关和广大干部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参谋,司法人员的工作助手,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交流平台,广大居(农)民、青少年、来厦门务工人员的学法园地和依法维权的资料库。
    三是服务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经验交流与资料积累。通过普法网站的建设,实际上也建立一个全面反映当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和汇集全国各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经验的普法数据库,成为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门乃至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时可随时查询调阅的“工作资料中心”。
    三、对开展网络普法的几点思考
    网络文化,已经成为信息交流的基本载体、社会信息的基本形态,并成为影响人们思想品德、价值观念的重要因素。利用网络普法有着极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但是同样面临许多问题,尤其是思想观念、技术、人员、设备等因素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网络普法的发展和提高。结合“厦门普法网”的建设和运作,我们认为,在利用网络普法中,要始终坚持江泽民同志提出的“积极开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的原则,与时俱进、不断提高网络普法的时代特色、法律特色。
    一是加强普法网站的及时指导性。普法网站应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更具有及时性、全面性、权威性和指导性。从2003年创办之初,“厦门普法网”便依托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网络,迅速建立起网站的信息传送渠道。下一步要在深入研究网络普法特点规律的基础上,继续加强本地各级各部门以及各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门之间信息交流与传送网络的建设,加强与各种地方法治网站的沟通联系,扬长避短、优势互补,形成更高层次、更多渠道的协同普法态势,使普法网站成为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实用价值的权威性网站。
    二是提高普法网站的服务性。网络普法受众广泛,而其信息量大、传递及时、使用便捷等特点更是传统的普法方式所不能比拟的优点。因此,普法网站更应该把加大对各类普法对象学法用法的服务力度作为运作目标。在创办“厦门普法网”时,我们围绕这个目标在网站上设置了法律法规查询功能,建立了全市普法师资库等等。但是,这些举措与提高普法网站的服务性目标还相差甚远,网络的空间和渠道还未被彻底挖掘。在日常的工作调研中,我们发现,各类普法对象的一些需求是可以通过普法网站完成的。例如,每季度厦门市都会邀请全国知名的法学专家举办全市领导干部法制讲座,许多领导干部都因为工作原因无法出席,可以及时将讲座的视频或音频上传,方便领导干部随时收看收听;又如,厦门市在中小学校中开展的“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活动,许多课任老师由于自身法律知识的限制,在制作法制渗透教育的教案中有一定的难度,要求我们组织一些法律工作者,结合教材,定期在网上发布一些相关的内容。这些问题,为我们做好做足网络普法这篇文章,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加广泛的空间。
    三是增加普法网站的互动性。在“厦门普法网”及各区普法网的运作过程中,网络竞赛、以案说法、网上调查、法律咨询等网络互动性的栏目总是受到大量民众的欢迎并积极参与。普法网站作为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个新阵地,要发挥其社会效益,使更多民众参与学法用法活动,经常性的互动式活动应该是一个较为行之有效的方式。关心热点难点、服务群众,始终是普法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应该根据普法对象的不同需求,及时回答群众关切的问题,加强跟踪回访,为群众排忧解难。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此外,经费的投入和人才的培养问题,已经成为制约网站的“短板”问题。当前,在转变观念、增强认识、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的同时,应当高度重视普法网络队伍滞后于社会需要的问题。要使普法网真正成为生动活泼、有情有景、有知有趣、有虚有实、喜闻乐见的载体,还需要加大力度培养一支懂业务、精网络、有责任感的网络普法专业人才队伍和联络员队伍。

二○○五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