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尚社区法律服务站受牌仪式上的讲话
厦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市司法局局长 沈恒斌 2003年12月20日 今天,湖里区举行法律服务工作站授牌仪式,首批法律服务志愿者进行了宣誓。这是厦门普法依法治理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在此,我代表市司法局表示热烈的祝贺! 依法治国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实现依法治国方略必须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搞好法律进社区和法律服务进社区是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在落实,尤其要重视在基层的落实。本月17日,张昌平市长在听取五个政府部门的工作汇报后,特别强调要围绕海湾型城市建设的难点热点问题,加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普治并举的方针。我想,今天的会议也是落实张市长要求的重要举措。下面,我着重就法律进社区和法律服务进社区问题讲一些原则性的意见: 关于法律进社区问题。法律进社区,也就是对社区和社区居民的普法。普法和依法治理是紧密联系的有机整体。普是学,学是为了用;治是用,用必须普。我们要用人的认识规律和人们改造主观世界与改造客观世界相统一的规律认真审视我们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落实普治并举的方针。由此就给我们提出了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普什么?简单地说,就是用什么学什么,治什么普什么。我们要彻底改变学校式的教育模式,彻底改变华而不实的形式主义的普法方法,紧贴社区实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很明显,对社区和社区居民,让他们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是不现实的,必须用什么学什么,治什么普什么。要调查了解社区和社区居民在现实生活中需要解决的问题,从法律上给予回答,引导他们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纠纷和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按照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认识规律进行普法,才能够从零碎到系统,积沙成塔,不断提高社区和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另一方面是怎么普?要采用群众喜闻乐见、容易接受的方式进行普法。抽象的法律条文,对一部分居民来说,不仅是枯燥的,也是难以接受的。我们的普法,要适应不同人群的知识水平和认识能力,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普法。比如,以案释法来普及法律知识就是一个很好的办法。总之,搞好基层的普法大有文章可做,我们要转变观念,紧贴实际,注重实效,勇于创新,逐步探索出一条适合社区、村居的普治并举的新路来。 关于法律服务进社区问题。司法部在2002年的上海会议上就要求加强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基层法律服务,并提出“五支法律服务队伍”即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服务志愿者进社区的问题。但这是至今没有很好解决的问题。厦门莲板拆迁实行一站式法律服务,保证了拆迁的顺利进行,这是厦门法律服务进社区的成功范例,给我们提供了一些有益的启示。但是,普遍性、经常性的法律进社区究竟怎么搞,特别是如何形成经常性的、有效的法律服务进社区的机制和模式,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这个问题,法制宣传部门要和律师管理部门、公证管理部门共同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街(镇)司法所要承担起统一管理的责任。金尚社区今天组建了法律自愿者队伍,这在厦门可能还是第一家,对法律自愿者队伍的条件以及如何发挥他们的作用等诸多问题都要逐步加以规范。我希望,金尚社区能成为全市法律服务进社区的试点社区。因此,今天的授牌仪式不是一个终点,而是一个起点——探索的起点。探索的核心问题是抓住两头:一头是社区、社区群众的法律需求,另一头是五支法律服务队伍。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站实质是提供了一个连接两头的操作平台,使社区、社区群众的法律需求通过五支法律服务队伍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得到满足。由此,将会衍生出一整套规范化的运作路径、程序、制度和办法来,同时也就形成了法律服务进社区的运行机制和模式。我想,这是开创性的探索,对推进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衷心希望湖里区能从依法治国的大局上思考问题,以攻坚克难的勇气,努力探索出在厦门、在全省乃至在全国有指导意义的法律服务进社区的机制和模式来。 湖里区委、区政府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司法行政其它各项工作历来十分重视,加强领导并给予大力支持。在这里,我代表市司法局对区委、区政府表示衷心的感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