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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隆重举办“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大型法律咨询活动
发布日期:2011年12月15日 字体显示:      

  122日下午,一场主题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大型法律咨询活动在厦门市中山路繁华商业街隆重举行。厦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詹沧洲、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苏世民在市司法局局长林知光、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许开国的陪同下来到活动现场检查指导,对活动给予高度评价。

  此次大型法律咨询活动由厦门市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与思明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联合主办,市委610办、市信访局、市中级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建设与管理局、市土房局、厦门电业局、厦门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等40多个国家机关和相关单位参加。为筹备好此次活动,主办单位专门下发了文件,召开联席协调会,对活动进行了周密的部署。

  在活动现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的大型主题宣传板醒目显眼,两个巨型充气拱门和缤纷的彩旗把活动现场装点成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大舞台。思明区组织的老年人腰鼓队前来助阵,为市民献上了精彩的腰鼓和歌舞表演,为这场“12·4”市民法制宣传活动奏响了热烈的开场戏,参加单位在各自的法律咨询展台热情接待群众的来访,耐心解答来访群众的询问;厦门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大学生们头戴“青年志愿者”的小红帽,在现场分发法律宣传材料,成为此次活动的一个“亮点”;依法治市办举行的有奖法律知识竞猜吸引了众多市民踊跃参与,将这次“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推向了高潮。据统计,活动现场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一千余人次,分发各类法制宣传材料近万册。

  此次活动,是实施“六五”普法的第一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全市上下十分重视,除了上述的市区两级联合开展活动外,在依法治市办的统一部署下,其他五个区也在各自辖区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湖里区在同一天下午在金安社区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活动,当天晚上还举办了一场法制文艺晚会,吸引了邻近广大群众来观看,扩大了宣传教育面;翔安区和同安区在124日,分别于上午和下午开展了大型的法制宣传活动;海沧区和集美区在125日,也分别于上午和下午开展了大型的法制宣传活动。通过以上市区两级的联合活动,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了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厦门市依法治市办 林美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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