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情的夏日,火红的七月。11日上午,厦门市隆重召开了“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部署大会。会上,传达学习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伟国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总结了“五五”普法工作,部署了“六五”普法任务。市领导陈炳发、洪碧玲、詹沧洲、何清秋、魏刚,市中级法院院长陈国猛、市检察院检察长林永星、厦门海事法院院长黄勇民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等近300人出席会议。
会议宣读了受国家、省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名单,并对全市“五五”普法120个先进集体和160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会上,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副组长陈炳发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厦门市“五五”普法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广大普法工作者的辛勤努力下,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再次荣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称号,思明、湖里、同安和翔安四个区同时荣获首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刑春华荣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称号。五年来,厦门市大力整合社会普法资源,加强组织领导,普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狠抓载体建设,“法律六进”活动蓬勃开展;勇于先行先试,涉台法制宣传教育成果丰硕;扩大阵地覆盖,法治文化氛围更加浓厚;坚持普治并举,依法治市深入推进。“五五”普法期间,厦门人年均普法经费达1.3元,市、区两级财政共投入普法经费2000多万元。回顾“五五”普法工作,陈炳发指出,必须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广泛动员各方面的力量,这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根本保证;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这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内在要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在宣传教育群众中服务群众,这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途径;必须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这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根本目的。陈炳发强调,这些宝贵经验在“六五”普法工作中要进一步坚持和发扬。
就做好“六五”普法各项工作,陈炳发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认清形势,进一步做好“六五”普法工作的责任感,特别要认真学习胡总书记在纪念建党90周年“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围绕目标,进一步明确“六五”普法工作的任务,重点学习宣传我国根本法律制度和法治理念、涉及经济民生的法律法规、涉台法律法规;要讲究方法,进一步提升“六五”普法工作的实效。要突出重点,抓住重点对象带动全面普法,也要丰富载体,继续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加大法制文化广场和阵地建设,大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同时也要普治并举,深入开展法治区创建活动、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要加强领导,完善协调配合机制、经费保障机制、督查考评机制,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六五”普法工作的保障,以卓有成效的工作,努力为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厦门市依法治市办 刘焕兴)

会议现场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副组长陈炳发代表市委市政府作重要讲话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副组长陈炳发为先进个人代表颁奖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副组长洪碧玲为先进集体代表颁奖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副组长洪碧玲宣读表彰决定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副组长詹沧洲主持会议并传达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伟国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为全市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颁奖

会议为全市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颁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