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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残联举办“厦门市残疾人法制宣传周”主题活动
发布日期:2012年02月17日 字体显示:      

  (残疾人书法现场展)

  (残疾人插花表演)

  (福乐家园学员作品义卖)

  (康复中心教师表演手语歌曲《感恩的心》)

  (康复中心小朋友带来灯笼舞)

  (现场义诊)

  (盲人按摩服务)

  (福乐家园学员手工制作)

  (律师团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已于201221日起施行,为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残疾人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吸引更多社会公众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212日下午三点,由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联合主办的厦门市残疾人法制宣传周主题活动在中山路举行。参加活动的有厦门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曾毓琪,厦门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许开国,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处长李民哲,厦门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蒋鸣,厦门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陈秀蕊等。思明区和湖里区的残疾人联络员,市残疾人各专门协会主席,市残联、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残联工作人员、福乐家园和援助中心学员共400人也参加了此次活动。

  临街的舞台上,心欣幼儿园的小朋友们欢快地跳着舞蹈《过新年》,引来观众的阵阵掌声。之后二胡独奏《赛马》、男声四重唱《你是我的眼》、架子鼓表演《灌篮高手》和手语歌《感恩的心》都引起了热烈的反响,驻足的行人迟迟不愿散去。

  除了精彩纷呈的舞台表演外,广场上还有福乐家园学员的手工制作展示,其他残疾人朋友的现场书法展示、盲人按摩和插花表演。活动现场热闹非凡,同时市残联还在现场设置了与残疾人工作相关的法律、就业、康复等相关咨询服务。穿插其中的猜灯谜活动也吸引了不少路人的目光。

  此次活动不仅体现了残疾人朋友的多才多艺,更向全社会展现了他们身残志坚的风采,并且有力促进了社会对残疾人工作的关注,有利于残疾人法制工作的进一步开展。(维宣处 梁哈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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